上班时间因工作与人口角 动手打对方一耳光 后公司对打人者处以300元罚款是否合法?注就是口角加一 耳光 没经过司法部门 只是公司的处罚
劳动法合同法公司奖惩制度处罚标准规定的不得超过月工资20%是否可以用在这件事情上 是公司执行还是法律机构执行?
根据相关劳动法规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 《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
公司以违反报销制度为理由进行开除,并且要求在通知的当天结算工资,完成交接。这种做法是否合法? 公司主要理由是: 1.在外地项目实施期间(项目周期一个月),周末的住宿因为不工作不应报销。而公司没有明确规定,员工外地出差实施项目周末必须回北京。 2.在外地项目实施期间,报销中发现一张周末的出租车费,公司认为
在本案中,该公司以王某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与王某所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合法?为什么
某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0年10月15日。2007年12月26日,大学毕业生王某与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王某如果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或者公司的规章制度,该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2008年3月,该有限责任公司的管理制度中规定:职工如对单位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将予以开除
我公司的考勤制度是否合法?有多少处不合法之处?不合法之处国家怎么规定的?(我们是商场的)
我公司的考勤制度是否合法?有多少处不合法之处?不合法之处国家怎么规定的?(我们是商场的) 点击修改此咨询 问 题: 第四条 考勤管理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一项基本工作,关系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和每位员工的切身利益。公司各部门各级员工均要遵守本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 第五条 公司的考勤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
我是一企业的一名员工,10年2月份因在不清楚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下,在岗操作流程中违反了公司的一些规章制度(分管我们的领导一直没有按公司的操作流程来要求我们),导致10年7月份公司最后把我们领导开除了,对我的处罚是留用查看6个月,扣除6个月的绩效工资和当年年终奖,并且罚款1000元!从七月份就已经扣除了我每个月的绩效工资,
2005年8月进的公司,合同签到2012年8月末,2011年的三月,公司以不景气的理由说我工作量大副度减少,让我转岗,把人事的工作接过来,我拒绝了,公司随后就给我了一个通知,说公司不景气,跟我协商让我接人事的工作,未妥,从4月1日起,只给我发合同上规定工资的百分之三十,一周只要保证两天出勤。请问我遇到这情况应该怎么
2005年8月进的公司,合同签到2012年8月末,2011年的三月,公司以不景气的理由说我工作量大副度减少,让我转岗,把人事的工作接过来,我拒绝了,公司随后就给我了一个通知,说公司不景气,跟我协商让我接人事的工作,未妥,从4月1日起,只给我发合同上规定工资的百分之三十,一周只要保证两天出勤。请问我遇到这情况应该怎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