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7年9月进入公司,在2008年5月和2009年5月两次公司给我进行了培训,期间的费用都由公司出的,但参加培训的时候没有签订培训协议。2010年9月工作合同到期后我又与公司重新签订了合同,合同内容与前一次一样,其中有一条:乙方在合同期内,由甲方出资进行职业技术等其他培训的,当乙方未满约定服务年限解除劳动合同时,甲方可按实际支付的培训费用(包括培训期内的工资),从乙方工资中扣除。现在我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要求我支付两次的培训的费用,请问这样合理么?我能不能拒绝支付或减少支付?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
合同没到期,但我正准备向单位主动辞职,可单位说要我赔偿培训费用1000元,不然的话,工资不给我结清。 之前在劳动合同中没有说起培训费用以及具体的金额等问题,也没和我签订培训服务期协议等书面文件。 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 谢谢 !
我于2002年进入国企当时签5年,在2007年又续签了5年,2009年我辞职,单位要我交违约金和培训费用,而且单位将出国验收设备也要算作培训费用,但是单位在所有培训时候都没有和我签署培训协议,在原有的合同里面也没有注明违约金金额。我看了现行的《劳动合同法》,单位的这种做法违背了现行的《劳动合同法》,我应当如何对单
您好,我想具体询问下关于培训费用赔偿的问题。公司有支付职工去国外培训的费用,每去一次国外培训,会另行签署一份协议,为期2年,如中途职工解约需进行赔偿。但是每去一次就签2年,那如果去了三次就是6年,赔偿的话是按6年来算,还是只按最后一次来算2年期,对最后一次培训费用进行赔偿?
在上海工作两年 因为待遇问题已经递交辞职申请 准备回家乡发展,我是在家乡单位总部应聘后分配到上海公司的 但是回程车费需要300多,单位是否应当承担这方面的费用, 我想咨询下,。
我刚入职的时候,参加了一个公司的培训,是软件培训。培训期合同上写的是90天,培训费用20万人民币。需要服务5年。但培训3周之后就开始实际工作了。 在90天之后,还需要我们确认结束时间,再签一次字。我也没有想直接就签字了。也就是在合同上承认培训了90天。现在我已经工作了2年,因为对公司待遇不满意,打算辞职但还要
尊敬的律师: 你好!我是10年7月大学毕业,在一家公司工作至今的员工。现在我提出辞职,公司要求我赔偿一笔培训费后才能离职,但我认为存在争议。具体案例陈述如下: 我在未毕业前(4月)和一同来的几十个学生一起与公司签订了一份《岗前培训协议》,培训协议中规定:1、这次培训为岗前技能培训;2、本次培训公司支付每
赵律师您好, 我是一名在校的学生,现在在北京的一家公司实习,当初我与公司签了实习的协议,还有一份培训协议,我参加过公司推荐的两次外地培训,培训费蛮贵的。实习协议是五个月的,但是培训协议上写着如果不在公司工作,主动辞职的要将培训的款项付给公司。请问如果我在实习期满,不想继续在公司工作了,是否需要偿
你好: 我是才从大学毕业的学生,准备在重庆买一套房子,当然首付肯定得父母来给,但是现在的问题就是,这套房子到底应该写父母的名字(注:父母如果去买也为首套房),还是直接写我的名字,因为我听一些哦耶说,如果写父母的名字然后再赠予给我,那么我以后去买房子任然还是按首套房来算,所以就想咨询一下赠予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