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审查
关于辞职和培训费用的问题
关于辞职和培训费用的问题 我2007年9月进入公司,在2008年5月和2009年5月两次公司给我进行了培训,期间的费用都由公司出的,但参加培训的时候没有签订培训协议。2010年9月工作合同到期后我又与公司重新签订了合同,合同内容与前一次一样,其中有一条:乙方在合同期内,由甲方出资进行职业技术等其他培训的,当乙方未满约定服务年限解除劳动合同时,甲方可按实际支付的培训费用(包括培训期内的工资),从乙方工资中扣除。现在我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要求我支付两次的培训的费用,请问这样合理么?我能不能拒绝支付或减少支付?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jaiji……(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1-04-09 1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