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转让,新公司不为员工继续购买保险。请问该怎么办?如果跨省员工想回老家,因为年龄问题不工作,保险的问题如何处理好?
我公司总部在深圳注册,在广州设有分公司,从入职至今我一直都在广州分公司工作,但公司为我购买的却是深圳市住院医疗保险外加团体医疗保险(人保)。我曾经问过公司相关负责人,假如我离职的话深圳医保能不能像广州市医保那样能够得到累计或转移,答复却是不行,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合理吗?公司仅为员工购买住院医疗保险
公司员工自己不想上社保,单位如果把员工社保公司出的部分以现金形式每月与工资一起发放给员工,这样的方式是否可行?那劳动合同该如何约定该项保险? 谢谢!
我在2009年10月进入一家公司!一个月后给我签订劳动合同!今年6月才给我购买社保!公司扣除我的个人社保费为79.24元!请问,公司该缴纳多少?怎么才可以看到公司给我所缴纳的社保?另外,公司在我签订劳动合同后没有给我及时购买社保!中间所中断的6个月里,我是否有权要求公司给我违约赔偿?个人应该缴纳的那部分社保是不是
我爸爸是2000年进的公司,今年1月多份正式退休了,退休以后公司在聘回上班,今年我爸已经60岁了,上个月自己买的社会保险,一共交了46000元,公司只报销3500元,合理吗?公司只买了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其它都没有买,也没有退休金,请问这样合理吗?社会保险金单位应该出多少呢?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本人有个公司现在要转让,转让合同中未定义甲乙双方违约条款,若我已经找到了转让方,而且已经签了合同,那么之后我不想卖公司了,是不是还要承担法律责任给对方赔偿呢?但是合同中没有定义违约赔偿条款。
我公司给员工签了个两年合同三个月试用期,当时他已经签了合同的了,到了试用期满前三天,我公司书面通知他试用期不合格(有充足的资料可以证明试用期不合格),让他离开公司,他要求赔偿他1.5倍的工资。虽说我们违反了劳动法的试用期规定,但劳动法第83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
我在一家私企工作已经四年了,从开始公司就说给交保险,到现在还没有给交纳,问公司领导总是说到时给补交,我想问下怎样能维护自己的权益,是不是能补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