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执有本乡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跨省行医,去年在深圳,给一个河南小孩1岁半看病。第一天,小孩只出现轻微流鼻涕,我给了3包小儿氨氛黄那敏颗粒,嘱咐家长每次喂半包。第二天家长又带小孩来说小孩轻微发烧37.6,还是流鼻涕。其他都正常,我嘱咐家长多喂开水,继续服药,第3天早上7点,家长又带小孩来,说小孩屁股和手心有少许红点,我给小孩量体温未发烧,家长说昨天晚上用了尿布湿而且隔壁小孩用了尿布湿也有此症状,当时我不敢确定是麻疹还是湿疹。但见建议家长去大医院看。中午12点又来我这里,说小孩发烧,我给小孩量体温38.5,然后检查还是原来的症状。当时我怀疑是麻疹,就给小孩打了一针退烧针。然后嘱咐家长回家密切观察,如不退烧立即去医院,但是家长又说小孩吃不下药,然后交代家长立即去医院。他就走了。谁知道他当时没去医院,第二天下午才去中心医院治疗。输完液又回家了。第3天早上再次去医院病情就严重了,第四天下午5点多钟抢救无效死亡了。后来尸检报告结果死于脑干脑炎、心肌炎。医院分析的医疗报告证明我对小孩的病情没有误诊。尊敬的律师:像这种情况我是否需要负刑事和民事责任?
原来有农村行医证没年审,卫生局查非法行医,起诉罚款3000元,法院以下执行通知书,说10天后强制执行,请问:执行人没存款,法院会执行被告人对象的存款吗?会不会到家里执行财产变卖?
一女孩(患有精神病,但无其他疾病)在服用一男子上门所配的药后,约四小时内暴毙。该男子在服药一小时左右发现女孩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后,逃走。此人无执业医师资格证,此前行医次数不详,无固定诊所,治疗收取现金一百元。法医鉴定结果指向所配药物问题。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七年徒刑,缓刑四年”,赔偿三万。请问是
我因膝盖肿疼,在医院治两个月没好,经张某给我推荐一个神医。 2009年3月19日由张某和刘某带我去韩某家治疗膝盖痛,治疗后,致使我右髋关节别着不在位、且关节里磨着疼,颈椎顶着头痛、恶心,吃不下饭。因髋关节不在位、肿痛,韩某给我打电话说我髋关节差一点没掰过来,让我过去,再掰掰,一会儿就好。 2009年4月29日,我
我们这有个人利用宗教说自己能治病,结果一个人花了2万多元买了药吃了50天,没有什么效果,但是也没恶化。经过医疗机构化验是假药,请问这个算非法行医还是算诈骗,如何认定和量刑?
本村有一老人自学中医,用针灸,经常给人免费治病且疗效显著,也不收病人任何的东西。受当地人尊敬,但无任何行医证书。问:这属于非法行医吗?假如行医中出现事故他因负什么样的责任
医生资格证已过期,在给病人是、输液后病人死亡,经初步鉴定,病人死于脑出血,用的药品经鉴定配伍合理,不会致人死亡,病人初期症状是头痛,恶心呕吐,现在医生被拘留,请问,医生的后果会怎么样?
你好,是这样的,我爸用自己发明的负压养疗舱,之前已获得国家专利证书,在一次给人治疗的过程中,因为技术问题导致那人死亡,检查院以非法行医的名义起诉,法院判了我爸10年,是不是判的太重了啊,现在人已经在狱中,想申诉,有办法吗?
有一个孕妇怀孕四个月了,属于计划外生育,村计生干事带去做人工流产,在一家正规医院医生下班后,另一个人私自做的,不知道那医生有没有行医资格证。后来手术失败,转到别的医院治疗,那医生也积极帮助。最后还是造成伤害并留下后遗症。请问现在的赔偿问题得不到解决,能起诉那家医院吗?或许有别的办法能保护患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