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非法行医造成伤害
非法行医造成伤害 我因膝盖肿疼,在医院治两个月没好,经张某给我推荐一个神医。
2009年3月19日由张某和刘某带我去韩某家治疗膝盖痛,治疗后,致使我右髋关节别着不在位、且关节里磨着疼,颈椎顶着头痛、恶心,吃不下饭。因髋关节不在位、肿痛,韩某给我打电话说我髋关节差一点没掰过来,让我过去,再掰掰,一会儿就好。
2009年4月29日,我由母亲陪同到韩某家,到她家后,韩某让我躺在床上,右腿侧弯曲,用全身的力气,使劲往下压,该动作重复多次,并扭转我的腰,听见关节发出嘎的声响,那一点没掰过来,右髋还是别着的感觉,当天右骻剧烈疼痛,不能动了,并且一个腿长一个腿短。在医院核磁确诊髋关节盂唇撕裂,圆韧带窝内滑膜组织增生,髋关节积液,腰椎间盘膨出症。还有圆韧带损伤、软骨损伤(核磁报告里没写)。髋关节活动受限,一个腿长一个腿短。需要手术治疗。以后的发展就是骨性关节炎和股骨头坏死而髋关节置换。
2009年5月,我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说:是我主动找的她,我们是医患关系,不归公安管。
2009年6月9日我投诉到卫生局,经查韩某没有营业执照、医师资格证,家里挂着“正骨神”的牌子。而且我有韩某第二次给我看病过程的录音,她承认自己是正骨,卫生局说到韩某家查,没有药品(正骨本来就没有药品),给我看病没有病历,认定:韩某不是非法行医。
2009年7月中旬,我又去派出所、分局报案,他们还是说我主动找的她,我们是医患关系,不归公安管!我要不立案通知书,告诉我:没有!
2010年3月,我再次信访到分局,分局又转到派出所,派出所给我做了笔录,并同意让我做伤情鉴定,开了委托书,让我自己去司法鉴定所。到了鉴定所,鉴定所法医告诉我:你的伤不归公安管!她又不是故意给你弄伤的,你到法院民事诉讼,让法院来委托我们鉴定!拒绝给我做伤情鉴定!
2010年6月,我要求到分局法医鉴定中心验伤,派出所开了委托书,带我到了分局鉴定中心,也拒绝给我验伤!
2010年8月19日至今,我两次信访到市公安局,到现在没有结果。
2010年1月份,2月份法院说摇号到法医学司法鉴定所给我鉴定因果关系,到2010年9月法院委托法医学司法鉴定所给我鉴定因果关系,到鉴定所后,法医跟我要被告给我看病的病历,我说:私人又不是医院哪有病历啊!法医拒绝给我鉴定!
2010年10月,我又去别的法医鉴定中心咨询,告诉法医,被告失踪,开庭缺席,被告给我正骨时没有病历,我有被告给我正骨过程录音,还有她承认给我治坏的录音,有受伤后到医院看病的病历、核磁、拍片,法医说可以鉴定,让法院开鉴定委托书。法院让我带材料去问问,到该鉴定中心又不给鉴定了,该鉴定中心领导连我带的材料都没看就说:原、被告双方不能一块来的,不给鉴定!
现在法院这儿,我有两个选择:一、是做伤残鉴定,后续治疗费就没有了,二、先撤诉,手术后,再起诉,要求医药费手术费赔偿,进行伤残鉴定。
我不知道选择那一种好。选第一种,后续治疗费没有了,如果股骨头坏死怎么办?如选第二种,我想知道,被告给我造成多大的伤害,可我什么鉴定都没有,手术后,再没人承认怎么办?
请法律人士指点迷睛,怎么做才能维护好我的权利!
感谢这一年多,律师们,在百忙中给我无私的帮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eiqua……(北京)
提问时间:2010-12-22 1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