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个二手房,夫妻离婚的,房本是男方姓名,女方为共有人,过户时女方不给签字,如果男方作假随便找个人冒充女方签字过户,过户后是否受法律保护?将来如果女方知道了,向法院起诉,我要不要承担责任?请法律高手指点迷津!!
有关:咨询房产未过户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孔生,您好!本人现想咨询如下: 2002年本人将自住单位(海南三亚市)福利房改房与卖方签定买卖合同,当时只为我个人有签署名字,我妻子没有同意签收.此房因是房改房,在合同上有注明要满五年后才能办理过户手续.对方的购房款已付清并已居住到今,直到今年3月对方提出要办理过户,但目前我
我和我老公感情不和想离婚,因为他有家庭暴力倾向,我想问下如果我们离了我们有2处都有2个人名字的房产应该怎么分配,一处是婚前他家买的后来婚后过户给我们的,其中贷款我还了一部分,还有一处是婚后他家买的是我俩名字还有贷款是他父母还得,我能分吗?还有小孩是16个月,都想要,会判给谁!
我是去年5月份来到该公司,没有签合同,工资900底薪+提成。试用期要6个月,6个月后才跟我签了劳动合同、买社保,当时劳动合同的工资是按社保最低标准写的。现在说要调整工资制度,改为1800一个月买社保,这样实际拿到手只有1600多元。我因不满并与2月18向老板本人提出辞职,老板说如果他不同意我不就要做到合同结束为止。请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有关劳动局个人档案管理登记的事情。事情是这样的:我在大同集团辞职办好交接后,分别面试了两家单位A与B集团,得到A集团的通知后我去实习了1个月(未签劳动合同),就在前几日前B单位也通知我去上班,权衡后我决定去B单位,同A单位办好交接后,劳动局调出来的资料上显示了我在A单位工作过的记录,由于没与B
我父母生前写下一份【家庭房屋处理】和一份【家庭经济给分配处理】房屋分给了我两间,三个弟弟一人一间,家里的经济分给了弟弟他们。但是父母在上门写到【今后每人每月负担他们的生活费和今后的丧葬各贪四分之一】,两份都是我父亲亲笔写的,母亲不会写字但盖了手印名字都是父亲写的。父母去世了。请问律师我这个属于遗赠,
父母生前写下《家庭住房处理》,《家庭经济处理给分配》房屋分给了我两间,三个弟弟一人一间,钱和其他财产分给三个弟弟,上面写到每人每月给父母生活费,未来丧葬各摊四分之一。因为母亲不会写字上面名字都是父亲亲笔写下。母亲盖手印。父亲盖章。请问律师这属于遗书还是属于遗证??遗证和遗嘱的区别??起诉析产?还是起
父亲去世房子由兄弟两人平分,现在弟弟拿自己的房子给哥哥,哥哥放弃继承父亲的产权,行不行?父亲是在哥哥没拿离婚证的时候去世的,现在过户,哥哥已经拿到了离婚证,拿房子他的前妻还争不争,他前妻已经自己走了两年,他们是通过法律途径离婚的。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的前男友以我个人的名义贷款买了一处房产。其中首付,以及房子的贷款全部是他个人缴纳偿还的。现在我俩面临着分手,我也不想贪图他的便宜,经管我俩协商我愿意把房子无偿转给他。我需要怎样办理才能把房子转给他。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