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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房产 我父母生前写下一份【家庭房屋处理】和一份【家庭经济给分配处理】房屋分给了我两间,三个弟弟一人一间,家里的经济分给了弟弟他们。但是父母在上门写到【今后每人每月负担他们的生活费和今后的丧葬各贪四分之一】,两份都是我父亲亲笔写的,母亲不会写字但盖了手印名字都是父亲写的。父母去世了。请问律师我这个属于遗赠,还是遗嘱。 遗赠和遗嘱有区别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aoqi……(山东)
提问时间:2011-03-19 18:5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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