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白县的代课教师解除劳动关系过程中,规定去年怀孕的或者今年处于哺乳期的,教育部门帮她多买一年半的社保,这样合理吗?
以下是:除劳动关系协议书甲方(学校):紫金县蓝塘中心小学乙方: 根据紫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我县清退代课教师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就解除双方劳动关系等有关问题达成 如下协议:一、解除劳动关系:自2010年3月1日起,甲方与乙方解除
我的父亲在工厂工作是一名电焊工,从1997年到2010年在职13年间,公司一直都没有与员工签过合同,也未上过保险,而且曾经因公负伤,疗养期间还克扣工资,并且不按国家规定的假日休息,无法享受劳动法中规定的劳动者应该享受的权利,因此在2010年4月份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于是到劳动仲裁那状告了用人单位,但据我们这
您好:我想问一下,社会保险是任何企业都必须强制给员工上的吗?法律依据是什么?农民工必须给上哪些保险?我的父亲从1997年至2010年工作期间从未给上过保险,在2010年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现在我们能追要保险补偿金吗?按照哪些具体的法律条文来索要补偿?谢谢!
厂里的领导及相关人员未对厂里员工提前提出:厂里裁员或解散之类的话题;现在当日提出裁员或解散;让工人觉得厂里有事做就还对厂里有利用的价值;现如今没事做了;就宣布员工解散;请问这样合理吗?
甲方与我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本人是酒店副总经理,跟企业签了3年合同,目前工作了13个月无工作失误,甲方提出由于管理观念不同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我应得到多少经济补偿?
1986年我招工到沙洋化肥厂,5年后自动离职,厂里与我解除劳动关系。多年来我没有正式和固定的工作。现在我的新单位给我交养老保险,我以前的工龄怎么算?化肥厂还应该给予我什么样的补偿或待遇?
在公司干了四个多月了,其中公司要求前两个月算试用期。期间 一直都没给交任何保险,也没给签劳动合同;现在公司要辞退我了,我该如何向公司提出哪些赔偿?而且公司每次发工资还扣我们几十块钱说是税,我们也不知道公司到底有没有交到税务局而且和我们谈工资的时候也没讲要扣税 补充一点 就是从上班至今公司没有给我们放过
我于今年1月16日,经中间人介绍,应公司老板邀请到这个公司正式上班,由于有熟人介绍,当时并未签定书面的合同,而且老板向我保证这个公司很有发展,至少可以10年。而我当时是负责该公司在北大湖承包的餐饮部,公司与北大湖的承包合同是三年。我任餐饮部总经理。但到8月25日时,老板通知要从9月1日起全员放假。放假时间为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