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分感谢邓律师在百忙中对《我国中级法院有权违反我国现行国家法律 明文规定 判决民事案件 吗?》问题的指导,但我有听说 过这个案件 在起诉 法院前曾请教过城管部门,其答复是:建筑物内部的违章建筑不属于他们管,他们只负责建筑物以外的违章纠正。而且该案已经过二审,两级法院都受理了,都未提出过受理案件前置条件问题。现在想搞清楚的就是我国某中级法院 对类似民事安件明显的违反法律明文规定判决,而且又不是为了公共利益、照顾大局需要,更谈不上案结事了,只是为了维护2号住户的个人侵权行为,经法院判决后违法行为变成合法,其他任何部门也不能制止纠正这种违法行为的继续存在了,这符合我国法律规定、法院职能、法官职业操守吗?是我国目前国情允许的法治行为吗?这是不是法院系统内部允许的内部规定?本人现在很困惑,盼望一切专家老师们的权威指教。
您好律师!是这样的: 我老家是山东潍坊农村的,我于2007年毕业于武汉大学,当时入学时我的户口已随着入学由老家迁入武汉大学的集体户口,也因此由农村户口变成了城市户口。毕业后,学校把我的户口派迁到山东济南人事局,由于我的疏忽当时也没去济南人事局报到,就这样过了三年,才发现迁移证和报到证已经过期了,我现
我的问题比较复杂,牵扯两方面,在单位摔伤,又牵扯施工方,麻烦各位律师指点迷津,万分感谢!
2011年1月初的一天傍晚,我在单位工作,打扫卫生,倒污水时,由于天黑,水桶又重,被门口台阶上方一10多厘米粗、6米多长铁质凸起物绊倒,导致右侧面颊直接着地,受伤之后立即去往医院看急诊,后经医生诊断为:脑外伤神经反应,颌面及右肩部软组织损伤,右眼钝锉伤,右眼睑皮下瘀血,右眼结膜下出血,右眼视网膜震荡伤。(我
有个食品厂,本人父亲供木柴给它烧火做能源。现在父亲病了,不做了,高血压、冠心病、骨质增生等等一身病,紧急要钱。 父亲法律意识淡薄,没有合同,在过磅单上,只有有经理签名(不是法人代表),也没有盖章,农民的小本经营没有考虑这么多。 现在工厂不给柴款,恶意拖欠1年了。我现在有的证据是过磅单和上面的签名
有个食品厂,本人父亲供木柴给它烧火做能源。 父亲法律意识淡薄,没有合同,在过磅单上,只有经理签名(不是法人代表),也没有盖章,农民的小本经营没有考虑这么多。 现在工厂不给柴款,恶意拖欠1年了。我现在有的证据是过磅单和上面的签名、一些电话录音。 我要证明这个经理是该厂的,有什么好办法?? 如果去
本人一店面,登记到房产中介销售,由于对该地段的店面房价不是很了解,出售时价格就比较低廉,共206万,被该房屋中介内部叫了一个人伪装买家来买房子,签署订金协议时写12月28日到银行办理过户手续后,再用我的店面贷款给我付剩余,已经支付了126万,还差80万,也就是剩余的钱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给我,我又急着用钱。对方一
赔偿范围里所有损伤肯定是一样要赔的,不然怎么叫赔偿范围 ,我想问的是前面机关造成的的赔偿范围里所有损伤(包括人身伤害,侵犯财产,当然人身自由肯定是有后置机关赔的)都是有后置机关来赔吗?
我和朋友签订了合伙协议,合伙企业是:朋友自己注册的“昀超包装有限公司”。有人说合伙企业不应该为有限公司,我是属于给他投资才签合伙协议的。请问我们签的合伙协议有法律效力么?会不会因为他是“有限公司”而无效呢?请热心的律师指教,衷心感谢!!!!
施工方违规操作,导致我视神经挫伤,视力严重下降,我该怎么办呢?万分感谢律师解答!
2011年1月初的一天傍晚,我在单位工作,打扫卫生,倒污水时,由于天黑,水桶又重,被门口台阶上方一10多厘米粗、6米多长铁质凸起物绊倒,导致右侧面颊直接着地,受伤之后立即去往医院看急诊,后经医生诊断为:脑外伤神经反应,颌面及右肩部软组织损伤,右眼钝锉伤,右眼睑皮下瘀血,右眼结膜下出血,右眼视网膜震荡伤。(我
2011年1月初的一天傍晚,我在单位工作,打扫卫生,倒污水时,由于天黑,水桶又重,被门口台阶上方一10多厘米粗、6米多长铁质凸起物绊倒,导致右侧面颊直接着地,受伤之后立即去往医院看急诊,后经医生诊断为:脑外伤神经反应,颌面及右肩部软组织损伤,右眼钝锉伤,右眼睑皮下瘀血,右眼结膜下出血,右眼视网膜震荡伤。(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