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份租了一套营业房,租期一年,并预付一年的房租。房东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屋抵押出去向别人借了钱。昨天,来了两个人手持房屋的“三证”原件,声称房东欠了他们钱逾期未还,要求我们搬出营业房或者从现在开始向他们缴纳房租。请问关于这类事情,有哪些法律条文支持,请说明那部法律第几章第几条。 我个人认为一是我同房东签的租房合同,我是在正常履行合同条款。二是营业房三证上的姓名还是原来的房东,在房东的债主还未成为新房东前,我们无法向他们履行合同支付房租。即便房东抵押房屋,房产进行了变更后,我们还有5个月的租期且预付了房租,新房东也不应该让我们从现在开始再交房租。这只是我个人的想法,不知对不对,因为对法律不了解,请高手指点一下,我该用那部法律,具体第几条,来应对房东的债主?
2008年3月我将自家的商用门面房租给一家公司做办公场所,合同期为一年, 租房期间欠我1200元暖气费。但该公司于09年春节回家过年前,将其办公室内物品寄存在我家隔壁邻居家。今年3月合同期满,乙方公司已各种理由未给我结清暖气费欠款。于是我到邻居家将其寄存的热水器扣留(热水器价格在1000元左右)做抵押。等其给我暖气
合同中有一条:在合同期内,出租方允许承租方转租,业务转让。 这业务两字是什么意思?对将来转让有影响吗?(转租在前,业务转让在后) 请回答具体一点。谢谢!
我于2007年租赁一营业房进行经营,2008年至今房东因拖欠银行贷款,我所租赁的营业房被法院查封拍卖,现在新房东已经取得房产证,但是土地证还在原房东手中,目前房租到期2个房东都要求缴纳租赁费,其中原房东持有土地证要求房租缴纳应该与新房东一家一半(房租按年缴),请问律师,是该一家一半呢,还是全给后来得新房东呢
我先生跟商厦在2009年3月份订立了租赁合同5年,面积有500多个平方用于饭店及其他行业的经营,现在对方为能不陪偿违约金,顺利收回营业房,以高出我们租金20多万元租给隔壁商户,采取了一些租赁违约的通知的形式来要求我们退租。 ****先生: 根据商厦与你签订的合同,你多处违反了以下条款: 1、 自2009年7月至2010
房租租赁纠纷 交租以后房东肆意反复扰乱承租人正常营业,扬言让人滚蛋!!
我是承租人,在2009年11月1日和房东签定协议租下一间门面和一间伙房,共6500元一年。租期为三年。 因为是私人门面,我和房东谈合同的时候他坚决说房租价格不定死,价格会随市场而涨,但甲方(房东)不会故意抬高房租价格。 就是因为这一点在今年的11月1日交房租的时候房东说房租价格涨到8000元,当时我们进行口头协商
我公司(甲方)与某世界一线洋快餐连锁品牌(乙方)签订了租赁意向书,乙方租赁甲方房产15年开设餐饮店,乙方并交付30万元定金。 现乙方以位置偏僻为由单方违约,最终没有签订租赁合同。双方签订的意向书中只明确了:租赁合同签订后,乙方所交付的30万元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15年后无息退还。 现乙方也没有明确讨要
我父亲与人有个债务纠纷,他不太会说话,我想作为他的代理人 请问可以吗? 如果可以,我要向法院提交什么手续啊? 注明,我与我父亲户口不在同一个地方, 还有,我没有律师证
我父亲与人有个债务纠纷,我作为代理人起诉,起诉时,我父亲要不要去啊?
就是我作为我父亲的代理人, 起诉的时候,是我直接拿他的委托书去起诉, 还是必须他一起去啊?
我在前段时间晚上 接到一朋友的短信和电话说急用钱 1500元,我晚上11点钟左右他坐车到我楼下 拿走了钱,说一个月后还我,但是一个月后他消失了 电话不接 QQ也不回, 又过了一个月还是一样,后来我才知道他是故意不理我, 没办法 想咨询下专家,能不能报警 ?? 我该怎么要回我的钱(当时借的时候我很放心他的,所以没有打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