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老师两年多前利用职务之便强行和女学生发生关系,现告期强奸罪还有效?成立吗?
两年多前大学在读学生,被其老师诱骗到其家中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之后连诱带骗告诉其不要声张并继续和他保持关系,承诺两年之后离婚娶她。由于女生当时胆小怕事,有是第一次,无奈之下只能和其保持关系。 女生自身倍感谴责,觉得是在破坏别人家庭,愧于别人的老婆和孩子,随几次提出分手,但此男老师依然死缠烂打就是不放女生离开,并威逼女生要是和别人好就把他们的丑事告诉别人。 时间一天天过去了,此男老师承诺女生的事情一直没有兑现、而且也不可能兑现;女生感到无望坚决离开,但此男老师依然使出一贯伎俩不放其走。。。 9个月前此女学生为这个男老师做了一次人流,现在又再度怀孕,而人面兽心的男老师,在女生一次次的哭诉中只扔给8个字“自己去医院做药流!” 现在想用法律和正义的力量讨一个公道和说法。 这样的情况,过了两年多告其强奸罪还有效、能成立吗? 还有其他什么申诉办法?现求救。。。。
我朋友前天在与同事聚餐是时,晚上9点左右在司机的陪同下喝醉酒送其喝醉酒女同事回家。结果不知怎么的,被带到咯酒店,而且开房时,也是我朋友的身份证。随后发生了关系,但是我朋友自己也不确定自己是否与其发生关系。我朋友是当天晚上11点多被自己的司机送回家的。第二天这个女生叫来自己的舅舅与我朋友私了:要他赔偿15
高三班主任杨某向班上同学许诺:自己在省、市教委有关系,可以帮忙安排一个好位置,也能帮忙疏通监考老师,更为甚者可以组织其他科任老师在外答题,然后将正确答案传入考场。学生信以为真,纷纷向杨某交纳“座位费”、“答案费”总计3万多元。高考三天期间,被告人杨某通过由个别差生抄好试题然后提前交卷为途经,组织了语
一年前,一中学男老师与其初三女学生发生性关系,当时女生未满14岁,如果女生自愿,男老师是否犯罪? 如果当时女生已满14岁,是否又有区别?
一个未满14岁的女孩。在处对象的时候,跟她的对象(15岁的男孩)发生关系算强奸么?那个女孩是自愿的。且是她找的男孩、 补充:而且,那个女孩经常给男孩发,她自己的身上私处照片。 打电话也经常不知所云的呻吟。
我是初中学生,我的班主任老师强迫我与他发生性关系。我报案了,可是证据不足。这件事连全校的师生都知道的。校长曾为这件事来为我们调和,说给我10000.我们没有答应。我为了这件事,我喝了农药。在医院里,校长说给我30000.叫我不要在闹了。我该怎么办
男女两人同一工厂上班,女的是聋哑人,一天女子主动进到男的房间引诱男的,当天中午发生关系,第二天傍晚女方来人要男孩与女孩结婚,男孩不同意,女方就告男孩强奸,现男孩被拘留到派出所,请问该如何办,如果诉讼,男孩无罪机率大吗?
第一个老师打学生后,第二个老师踢他一脚,后来情绪越来越坏,最后发生成精神分裂症。因老师不承认自己的打与此病有关,请求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