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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自诉

老师利用职务的便利帮助学生作弊的定性

老师利用职务的便利帮助学生作弊的定性 高三班主任杨某向班上同学许诺:自己在省、市教委有关系,可以帮忙安排一个好位置,也能帮忙疏通监考老师,更为甚者可以组织其他科任老师在外答题,然后将正确答案传入考场。学生信以为真,纷纷向杨某交纳“座位费”、“答案费”总计3万多元。高考三天期间,被告人杨某通过由个别差生抄好试题然后提前交卷为途经,组织了语文、英语、政治等科任老师在外答题,然后或通过监考人员传递答案,或直接打传呼传送答案之途径,将答案内容传给有关考生。最后因个别考生的呼机未收到答案而捅破此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nvmoto……(江西-南昌市)
提问时间:2010-12-02 09:5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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