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因劳动者过错造成用人单位直接经济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从其工资中扣除赔偿费,但应当提前书面告知扣除原因及数额;未书面告知的不得扣除。扣除赔偿费后的月工资余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若劳动者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后就提出辞职,而单位扣除赔偿费又不能使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那用人单位该怎么办。
我公司一个业务员,客户那里的项目款至今没收回, 共计11万. 公司多次催促其追回欠款,但是都没有追回来. 后来公司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把那个业务员给辞退了. 然后他告到劳动仲裁, 说公司没给她经济补偿金和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作为公司这一方,应该如何
劳动者给公司带来巨大损失,用人单位该不该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给公司带来巨大损失,用人单位该不该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 用人代为施行的是项目提成制度, 劳动者未能及时追回项目款,用人单位予以辞退. 如果要支付, 应该如何支付? 是按照劳动合同上约定的基本工资进行赔偿?还是按照实发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提成)进行赔偿?
1年后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然形成了无固定期限合同,离职时,劳动者能不能得到经济赔偿
进厂一年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从未签订劳动合同(但缴纳保险),1年后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然形成了无固定期限合同,离职时,劳动者能不能得到经济赔偿?
劳动者怀疑有尘肺,但是还评不上尘肺标准,用人单位确在这个时候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已经工作了七年半,但是最近去医院体检,发现肺部增大增粗,肺部出现小阴影,经过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检查,医生告诉劳动者,是尘肺表现,但是还评不上这个标准,用人单位确在这个时候无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在这个期间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现在最主要的是因为医院那里还评不上尘肺的标准,所
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已造成公司经济损失中断劳动关系,我要承担经济赔偿嘛
2009年11月8号我被公司录用.任命为分店副店长,薪资是第一个月2000元,第二个月开始2500元.但公司未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未交纳任何保险,至2010年5月26日公司以我门店商品积压过多,造成公司经济损失为由中断劳动关系.我要求经济赔偿.但公司要求我按<员工手册>规定需要赔偿损失.我需要承担责任嘛.
1 我工龄年满十年,由于公司几年没有加薪,萌生去意。我想咨询一下,如果我主动辞职,能否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2加班费的基本工资是按照合同上的总工资计算,还是按照市最低基本工资计算呢?(我们合同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奖金,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几部分)这样计算基本工资是否合理
我于2010年5月6日交了辞职报告,但没有人理睬,之后我5月10号就没去上班。我3月份参加了培训,还签订了培训协议,规定在培训完后继续服务两年。6月10我收到了仲裁委的通知。我的合同是8月4日到期。 请问我该怎么应诉啊!公司那培训协议有效吗?
没有劳动合同员工给企业造成了巨大损失需要我赔偿吗 老板扣了我4000工资 我还能要吗 如果赔需要陪多少比例?损失是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