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教下,我是做网络公司的,跟本地一家网络公司飓风网络以5:3的比例共同投资了一个项目,因为是飓风网络牵头,所以跟项目方签项目合同时用的飓风网络的公司名义,所以一切商务合作的事宜都是由项目方直接联系飓风网络,然后飓风网络传达给我公司进行合作运营,对于合作项目收入也一直由飓风方面接收,按项目合同,项目方都是每月按期进行打款,但是因为我公司接触不到这方面,飓风网络一直以项目方拖延为由,对项目收款分成日期进行拖延,少则1月,多则2月有余,后通过其他渠道我们联系到项目方,他们表示都是按合同定期打款,一直是飓风网络私自挪用我们共同分成用于他们公司其他项目的运营,不仅如此,飓风网络还私自修改项目方给的分成收入对账单,仅12月份分成就多加了4800元的费用,其他月份未知,对于这个项目,我们与飓风网络单独签署的合同里明确指出,一切商务事宜,双方具有相同知情权,但是自合作以来,飓风网络一直回避这个问题,不肯透露项目方任何事宜,而且对于项目共同支出费用也明确指出由我们保管,但是对方一直掐在自己手中,不予归还,对于收款及打款双方必须在场的合同条例也不履行,请问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飓风网络随意挪用共同收入,拖延分成时间,篡改分成收款单实际收入的所作所为是否构成商业欺诈?他们应该承担什么责任?拖延篡改分成收入,耽误我们公司其他项目的正常运作,是否需要对我们进行合理赔偿?
我开了个诊所,前几天请了个医生,这个医生让我去他原来工作的诊所拷贝了一个诊所管理软件,被诊所老板发现,告他窃取商业秘密,请问这个算吗? 我们两个诊所隔20公里,不存在竞争关系;拷来的软件也用不了,当时也就是为了学习一下他们的经验。拷贝的时候,有很多人在场。当时发现也讲了是拷贝程序
余律师,你好! 2004年7月,上海宝钢开发商在我们靖江开发了上海城商业街,他们广告宣传上只有56个男装商铺,还有其他一些业态。我于2004年7月购买了一个男装商铺,答应包租三年。等2005年元月一日开业时,在未经我们购买方同意的情况下,开发商将东面64个鞋区商铺强行改为男装商铺,至时男装商铺由56个变为120余个。在
2004年7月,上海宝钢开发商在我们靖江开发了上海城商业街,他们广告宣传上只有56个男装商铺,还有其他一些业态。我于2004年7月购买了一个男装商铺,答应包租三年。等2005年元月一日开业时,在未经我们购买方同意的情况下,开发商将东面64个鞋区商铺强行改为男装商铺,至时男装商铺由56个变为120余个。在三年包租期内使原男
各位法律专家,您们好! 本人面临一宗商业纠纷,希望各位专家给与解答和建议。 事情是这样的。我家是一个小型的纺织厂,经营是主要依靠经销商来我厂直接提货,运到外地销售的。有一名经销商,自2008年至今,以从我厂提货达100多万米,货款合计约30万。但至今,该经销商仍未付清款项。而我们一直催其付款仍未果。该经销商
我想问问农村商业占地关于迁坟的补偿标准和占用农村耕地的补偿标准我们的土地全部都被建厂给占完了,我们农民以后的生活该怎么办?
我们这儿是福建省惠安县,现教育书店向广大师生提供图书,其中有一本历史名叫【学生课业》的图书,据了解,所有的书店就教育书店有此书,他便在原书的标价上贴上一成标价,这一标价整整比出厂价高10元,据统计一个学校他可多赚40000元左右,现我们这儿的学校惠安三中应不愿出价,教育书店见此,赶忙来回收那书,据了解是要
您好。情况是这样的,我姐姐有两个孩子,大的是女儿(14岁),小的是儿子(5岁),于2010.9月与我姐夫调解离婚。离婚协议规定,儿子归属女方抚养,女儿归男方抚养,没有提及抚养费等问题。 现在作为女方,觉得抚养男孩的义务很重,想与法院提出申请互换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即儿子归男方抚养,女儿归女方抚养。不知道如何办
我们夫妻多年前在农村建了房,现在双方户籍都不再农村。前段时间丈夫和同村的人签订了转让合同,并过户了。如果房产证上是夫妻两人的名字是不是属于共同财产,过户是不是一定要夫妻双方签名,或者一方委托另一方? 如果房屋是夫妻共建的,但房产证上是丈夫的名字。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丈夫签订了过户合同是否有效?另外,
专家好;我公公五年前去世的时候留下了五亩地,当初大哥说他困难让他先种几年等他条件好点就分给我们一半,五年过去了问他要地他又不给我们了,说让我们爱上哪告就上哪告他就是不给,上那告也不好使。我想问一问专家我们能告他们么?谢谢
我想请教下,我是做网络公司的,跟本地一家网络公司飓风网络以5:3的比例共同投资了一个项目,因为是飓风网络牵头,所以跟项目方签项目合同时用的飓风网络的公司名义,所以一切商务合作的事宜都是由项目方直接联系飓风网络,然后飓风网络传达给我公司进行合作运营,对于合作项目收入也一直由飓风方面接收,按项目合同,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