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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关于离婚纠纷

关于离婚纠纷 您好。情况是这样的,我姐姐有两个孩子,大的是女儿(14岁),小的是儿子(5岁),于2010.9月与我姐夫调解离婚。离婚协议规定,儿子归属女方抚养,女儿归男方抚养,没有提及抚养费等问题。
现在作为女方,觉得抚养男孩的义务很重,想与法院提出申请互换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即儿子归男方抚养,女儿归女方抚养。不知道如何办理好。如果男方同意这样的抚养方式是如何办理,如果男方不同意这样的抚养方式又如何办理,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zly141(浙江-温州)
提问时间:2011-02-25 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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