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产纠纷
关键在于你公公的土地承包合同,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如何记载的。本身土地使用权是不能继承的。在承包合同中记载的户主或者部分共有人死亡的,其他共有人可以继续承包耕种。如果承包合同中记载的人全部不存在,该土地应由村民委员会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