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与员工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提出离职,公司不同意,这种情况如何处理?
我们在单位工作有八年了,每年都有和单位签订合同,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但是单位说要在2008年的新劳动法颁布实施开始算,这样对吗?
各位律师,大家好,我是北京市一家正规保安公司的保安员,我是外地来京务工的农民工,属于被派遣劳动者,公司性质为国有企业。 我想知道关于工资支付的期限在法律上有没有作出相关具体规定,我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条款里面注明了--“甲方每月15日支付乙方上月工资” “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用人单位是否有权单方面增加劳动合同解除期限的问题。 因为个人原因,想在30天内办理离职手续,但是部门经理说他要将劳动解除期限增加到3个月,而且离职日期由他来拟定, 1.请问公司是否有权利增加劳动解除期限,并限制员工离职日期? 2.如果我在30天内提交的是非书面的离职申请(比如说是邮件),
我工作了十年以上,与公司签了无固定期限合同有什么好处,假如我自己辞职有没有经济补偿?另外,我朋友有个问题是去年12份签的合同到现在都没给他本人但是社保、医保有缴,不知是公司忘记了还是故意的。现在公司给他调动了工作岗位,请问他可以以此事【公司没给劳动合同】为由起诉公司吗?
劳动合同法里第二章第十四条((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即2008年1月1日以后,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现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我的问题: 关于“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何界定。 一职工2007年1月与公司签订一年
我在建筑企业工作,单位性质国企,续订前为正式员工,主要从事现场资料技术兼工长的部分工作,并且已经在本单位工作6年,可这次续签合同,单位要和我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请问单位这样做是否合理
从1999年4月起至今,在单位已连续工作10余年,一直未签劳动合同,现在领导答应给签,想咨询一下,这11年的社保单位还给补缴吗?他们给签应从哪一年算起才合法?我们弱者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我于1996年10月16日到一所高校的后勤工作,到现在已经15年多了。从2008年起就找学校人事处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始终没有签下来。这二年多始终再找,今天我又找到学校行政一把手,他说让我写个申请在找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我想问一下,借助法律哪些条款写申请,对我有利。以前的工龄、社保、节假日加班等用写到里面吗
大家好!我在深圳一家单位工作差一个月就十年了,单位发了一个固定格式的申请表,现在要求我自己写申请要求续签合同三年,如果我不申请续签三年,就不同我续签,我想请问:如果不续签能获得一年一个月工资赔偿吗?入您的问题,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李律师:你好!不是从用工之日起一年一个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