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关于享受产假等相关权利,并没有附加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是否意味着非政策二胎生产,也是可以享受同等的休假权的(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公司规定这种只能请年假或事假,不得请病假,是否合理?
超生人员是否受2012年5月7日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保护
2012年5月7日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对于超生人员是否受此规定?单位是否要在三期内不能解雇她,并如常发放工资?谢谢!
职工和企业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后,发现得到的经济补偿中没有包括年假补偿,还能向企业提出补偿吗,按劳动法规定,解除劳动关系时企业应主动告知职工未休的年假补偿
如果一未婚先孕的女职工,被公司以合同期满,不再续约为由解雇的话?可以赔偿吗?该职工自2005年9月入职,2013年1月合同期满,请问该如何处理该问题?(如何计算经济补偿金或者是否有权劳动仲裁呢?)
关于人事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如何计算的批复 (2013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90次会议通过)法释〔2013〕23号
株洲市劳动合同范本未要求写清楚劳动岗位及具体薪酬,职工被排除在法律保护之外
我们是株洲建设雅马哈摩托车有限公司的职工,我们公司的劳动合同上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写的非常不清楚,无论公司对职工怎样调岗降薪,合同内容都无需变更,由此株洲市劳动仲裁院认为我公司无论怎样对职工调岗降薪都合法,有什么法律条款解除我们的困境吗?难道我们都要被排除在劳动合同法保护之外吗?公司准备将我们都逼走
株洲市劳动合同范本未要求写清楚劳动岗位及具体薪酬,职工被排除在法律保护之外
我们是株洲建设雅马哈摩托车有限公司的职工,我们公司的劳动合同上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写的非常不清楚,无论公司对职工怎样调岗降薪,合同内容都无需变更,由此株洲市劳动仲裁院认为我公司无论怎样对职工调岗降薪都合法,有什么法律条款解除我们的困境吗?难道我们都要被排除在劳动合同法保护之外吗?公司准备将我们都逼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