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有两个儿子,在2001年10月份左右,经过村干部,家族主要成员协商一致,同意把我爷的土地及财产平均分给两个儿子,当天就达成协议,制定成书面协议,总共三分,一家一份。等到去分土地及财产的时候,我爷和我大伯就违反协议,就来打我家,医药费还要我家出,我们自己被打伤的医药费要我们自己出,后面我大伯家去当地派出所去告,勾结狗官要求重新制定协议,我家不愿意,后面我家家庭拆散了3个多月,我家也没有得到土地及所有财产,一直到现在(2011.2.17),我家现在还有对我爷有抚养义务吗,如果有,那么我家以前的损失可以补偿一点,土地及财产要按照以前最先制定的协议办吗?希望律师能帮忙解决一下
我还想问一下那么我爷爷和我大伯是一条心,我爷活着就说是靠他家,不靠我家生活。把土地分给我大伯家,从中采取暴力获取经济利益,没有分给我家,我家失去经济利益,现在土地及财产又不管钱,当他家和我爷获取经济利益的时候打我家,把我家撵走,拆散我家家庭,现在他家又来要求我家去赡养我爷。这样做对我家就不公平,如果分财产是由老人去决定,他不分或者少分土地和财产给我家,我家的赡养费是不是可以少出,赡养费按什么标准付。
我父亲1980年去世,我母亲2005年去世。我母亲去世时留下一个55平米的门市房和一个呆傻儿(现已48岁,吃喝拉撒全部得人管,自己不能自理,还有癫痫病,经常发作。)我母亲有三个儿子(小儿子是呆傻人)和三个女儿,我是大女儿。 我母亲去世后,她的二儿子拿出一份公证遗嘱,内容主要是:“门市房给三个儿子,但要先用该门市
我家婆婆有四个儿子和一个女儿。自从爷爷于1994年死后,由于家庭的原因,婆婆由我家和我三爸家抚养,十几年如一日的对我婆婆尽心抚养。由于现国家占用土地,婆婆的土地,房屋等财产全部因户口在三爸家名下,婆婆有偏爱三爸家。我想请问我家有获得婆婆的财产权利吗?为防止婆婆对三爸家的偏爱而损害我家的权利,我可以现在申
我今年25岁,我和丈夫结婚3年多,有2个小孩,2009年4月份我丈夫在武汉从塔吊上摔下来后死亡,后来武汉工程部给赔偿了40多万,分别给我的公公和公婆分别13万,一共26万。给我的两个女儿(一个三岁,一个1岁)分别7万,一共14万。也没有给我的,我想着他们失去了儿子,可怜,也没计较,我也确认签字了。然而,又过了几个月,
因为被骗怀孕生有一子 男方家带走养了 可是我自己要结婚了 那结婚后有什么麻烦事情吗 ? 男方家还要我出抚养费怎么办 还有我马上有自己的家庭了 这个丈夫家有几处房产 以后我之前那个小孩他家要来追要继承权怎么办 那我这个丈夫肯定不同意的 因为这都是他自己的
您好,我现在有这样一个问题想咨询一下。我现在21岁,还在上大学,我妈妈在07年的时候去世了,留下来一个门市房,我姥姥姥爷已经表明放弃对该门市房的继承权,把房子留给我和我爸爸。现在我上大三,我爸爸一年来没给过我一分钱,都是我姥姥姥爷给我钱。我爸爸已经成立了新的家庭,并且有了一个小孩,现在我妈妈留下的门市房
我有一份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协议书,是A厂租用村委会的地(注:A厂有一合伙人是B,签订协议的人是村委会、A厂盖章、A厂法人C签名和B签名,企业执照只登记C)。现在B死亡了,B的儿子想承接这份协议的权利义务,而C又想将C在协议上的权利义务转给C的儿子承接。那么这样的协议应该怎样起草呢?(希望有合同的范本)
老人死后留有一套房子,并有子女三人,但是大儿子不幸也去世,但大儿子和妻子留有一女儿,请问大儿子的妻子和女儿分别属于第几继承人?女儿可以代替大儿子继承吗?
我家有套房子,本来名下是我奶奶的名字,我爷爷也去世多年了,现在奶奶健在,去年过户给了我爸爸,我奶奶和我们住在一起,现在我爸的哥哥他们家叫嚣说以后要这套房子,请问他们是否有权?
我姥姥就我妈妈一个女儿,,姥姥收养了一个义子,可是姥姥去世后,姥姥的宅基地和家里的古董都被舅舅一家占有了,请问姥姥没有遗嘱,这些财产是不是就是因为我姥姥和我这个过继的舅舅在一起生活我妈妈就不能继承,还有宅基地的继承要什么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