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抚养以继承问题
抚养以继承问题 我爷有两个儿子,在2001年10月份左右,经过村干部,家族主要成员协商一致,同意把我爷的土地及财产平均分给两个儿子,当天就达成协议,制定成书面协议,总共三分,一家一份。等到去分土地及财产的时候,我爷和我大伯就违反协议,就来打我家,医药费还要我家出,我们自己被打伤的医药费要我们自己出,后面我大伯家去当地派出所去告,勾结狗官要求重新制定协议,我家不愿意,后面我家家庭拆散了3个多月,我家也没有得到土地及所有财产,一直到现在(2011.2.17),我家现在还有对我爷有抚养义务吗,如果有,那么我家以前的损失可以补偿一点,土地及财产要按照以前最先制定的协议办吗?希望律师能帮忙解决一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南风(云南)
提问时间:2011-02-17 1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