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与房东协商并且房东也同意提前解除合同,但租房押金不退且商定我们撤场前的所有水电物业费用要由我们交清(我们和房东只是口头商定,并没有用书面形式解除合同)。现在我们已经向店铺所在的物业管理公司交齐撤场前的所有物业费用。物业管理公司在得到房东的电话确认(就是确认房东同意我们提前解除合并撤场)后退还了我们租店时的水电物业预押金。请问物业公司经电话确认并退还水电物业预押金的行为还法律上是否可以认定为该店铺的物业关系已经和我们没有关联,是否可以认定房东在事实上已经同意提前解除店铺租赁合同?(备注:我们已经撤场完毕并交齐撤场前所有费用,房东也已经更换店铺门锁。但房东现在反悔,不同意提前解除合同,还说要告我们,要求我们继续履行合同。我们手上没有单证,只有物业管理公司财务账本中才有我们已交费用及退还水电物业预押金的记录!我们该怎么办?)谢谢
09年12月来上海,在中介租合租房子,因当初描述与实际不符(无书面介绍合租人员),合租人员较多,影响休息。按合同要求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要求解除合同,房东又介绍他老乡房子(里工作地方非常近),已搬走!原协商我押金,半月房租直接转交过去,搬走后又要求我付房东的中介费!出现纠纷! 现在房东口头协议都已作废
我与房东签订了至2010年1月到期的租赁合同,后因个人原因需要提前搬出房屋,就在去年10月30号向房东发出书面解除租赁合同的通知,并搬出了房屋。但房东一直拒绝交接,直到租赁期满,房东才肯接受钥匙。现房东要求我支付11月,12月和1个月的三个月租金,但租赁合同规定一旦违约应支付两个月的违约金。现在我是应该支付三个月
我和房东于今年二月七号签订了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上写明如果合同履行期间单方解除合同的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支付半个月房租的违约金。我想五月二十八号退房,昨天给房主打了电话说明情况,我上次交的房租是到五月六号的并且是押一付三,多给了他一个月的房租作为押金,房主说五月末退房可以,但是要交给他五月
与大厦签订了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但因经营原因,想与大厦提前解除合同。但合同中违约责任规定本合同不能提前解除,若擅自解除将视为违约。有什么办法能提前解除合同?可以与对方协商解决吗?
2007年5月我与某单位签订了10年房屋租赁合同,今年6月该单位要与我解除合同,理由是县城规划要开发房地产.我经营的是一家歌厅,按我正常经营,月收入都有3万元左右,这损失在法庭上怎样才能得到支持.
2007年5月我与某单位签订了10年房屋租赁合同,今年6月该单位要与我解除合同,理由是县城规划要开发房地产.我经营的是一家歌厅,按我正常经营,月收入都有3万元左右,这损失在法庭上怎样才能得到支持.
我是承租房,我租的商铺期限自2008.8.11-2011.8.10止。我在2010年的7月底向房东申请可能做不下去了,要转让出去,并征得他的同意。在2011年8月21日房东与我联系好的另外一个下家签订好新的租赁合同.现在房东不肯退我的两个月保证金,说我是提前解约.可是我认为,虽然我提前解约,但并没有给房东带来任何的损失。自承租期以来
我是承租房,我租的商铺期限自2008.8.11-2011.8.10止。我在2010年的7月底向房东申请可能做不下去了,要转让出去,并征得他的同意。在2011年8月21日房东与我联系好的另外一个下家签订好新的租赁合同.现在房东不肯退我的两个月保证金,说我是提前解约.可是我认为,虽然我提前解约,但并没有给房东带来任何的损失。自承租期以来
我公司在另一家公司租赁了一间办公室,合同期为一年,2010年7月至2011年7月,年租金为9600元,我司支付了6个月的房租。可是由于公司战略计划调整,要将南通分公司转至常州,所以在9月17日向房东提出终止合同,并要求房东退还剩余三个月的房租,请问可以吗?合同有三个细节:1.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