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租赁合同提前解除

租赁合同提前解除 我与房东签订了至2010年1月到期的租赁合同,后因个人原因需要提前搬出房屋,就在去年10月30号向房东发出书面解除租赁合同的通知,并搬出了房屋。但房东一直拒绝交接,直到租赁期满,房东才肯接受钥匙。现房东要求我支付11月,12月和1个月的三个月租金,但租赁合同规定一旦违约应支付两个月的违约金。现在我是应该支付三个月的租金还是支付两个月违约金?合同是否在我10月30日发出书面通知的时候已经单方违约解除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ackie……(江苏)
提问时间:2010-04-19 16:07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