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驾驶员)在某晚喝酒后根据领导安排开车送人(事先向领导说明了喝酒的情况),在将客人送至酒店后返回途中又接到领导电话让其再送,紧接着又接到单位一同事(当晚陪同接待,两人有过口角)的电话开口就骂,骂完就将电话挂掉了,李某很生气在将客人送至酒店门前准备去找骂他的人时由于车辆较多倒车不便,心中气愤在倒车连撞了9辆车,没有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大概在60万左右,请问此案应该如何定性?
酒后驾车逃逸,撞死了父子二人。这属于交通肇事罪还是危害公共安全罪?
该人酒后驾车,在逆行超车时,将过马路的父子二人在双黄线上撞过,致使父子二人被撞死。该人未有任何停留就逃走了。车上同有另一名同事。后来,家属悬赏10万捉拿肇事司机,车上的人明知谁是肇事司机也没有向家属和警方提供任何信息。 26天后,终于有其他的人举报了肇事司机,案子才算告破。请问: 1、司机是属于危害公共
小偷在盗窃逃跑过程中,倒车(汽车)将被害人撞死。肇事者无赔偿能力。作案汽车是偷来的,且伪造牌照,肇事后逃逸,先已被逮捕。问题:1、是否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2、如何启动政府先行赔付3、赔偿标准
高某与亲属几人在杨某家聚会,知道要喝酒,没有开车去杨某家,席间,大家都喝了酒 ,高某还说喝酒了谁也别开车,饭后,李某要去车里取东西,高某说没开过这样的轿跑想开,高某不顾李某阻拦夺下钥匙和高某姐夫余某上车,行驶至一交通岗,强闯信号撞到四人,其中两人当场死亡,一人轻伤,一人皮外伤(事故发生时间20点50分)
前妻告当事人有人稍僥她,叫他全去理论。当事去了后被那人扎伤了,他回到前妻家叫她拿前看病,她和她妈不给拿钱也不管。当事人一之下把她娘俩哄楼下。打开液化气要自杀。前妻把安了。后来公安消防破门抓了当事人。当事人最终没有实施犯最,现在被判有期徒刑3年。请问量刑是否过重,有没有上诉的比要?
学生公寓地下室的走廊夜间没有照明,而且这条走廊是唯一的消防逃生通道,基本上是伸手不见五指的程度。走廊其实有灯,是一个人说灯太亮她睡不着不让别人开,晚上上厕所开灯她就去别人寝室骂,很可怕,管理员有命令她不许关灯,但是无效。这种情况下请问该如何解决,刑法第138条和139条规定如果造成多数伤亡直接责任人要被判
1。持枪设置路障 2。有预谋有组织 3。拦截行驶中的车辆 4。向正在高速行驶车辆开枪射击,险些造成对方车毁人亡。 5。事后藏匿枪支,拒绝承认开枪射击。 6。声称是对方(受害车辆)开枪。 以上的行为可以判几年? 受害车辆的人数3人以上会增加判罚么? 受害车辆上有警察会增加判罚么? 补充: 设置路障处去掉持枪2
05年10月25日,我们78个把网吧砸了,涉案金额9000多,当时我们跑了.后来被抓了.我家人给我办了一个取保候审,我出来了.但是开庭我没有去.我去了北京.其他的人被判刑了.有的人罚款了.在北京有一次上网被北京的警察抓到了.问了我05年的事,然后问了我在这边干什么工作,让我把暂住证办理好,并把我的电话留下了.告诉我2010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