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小偷入室盗窃,其中一个小偷被我抓住,民警说丢失2000多现金无法追回,等待法院进行判决。请问丢失现金是否能追回,此类案件通常的判决结果是怎样的?
最近小区内的居民家总是被盗,门口四个保安,没一个管用的。17楼住了三户,昨天这三户全被盗了,家里的笔记本,金子,数码相机,钱,都丢了。这半年来,经常会有住户的家被盗。有的住户家里还有人,小偷就进屋了。找物业和保安,他们说,他们管不了。 老公怕我独自在家有危险,给我买了一把水果刀防身。可是我听说,现在
我的房子大白天被小偷撬门入室盗窃,防盗门被撬坏,损失财物约6万多元,现要求物业公司赔偿损失,同时物业应负多少责任.
本人在广东东莞长安镇打工,2010年11月8日,小偷趁上班时间进入本人出租房内盗窃,盗走现金610元,相机一台(于2010年5月以1300元购买,有发票),手机一台(于2008年4月以600元购买,无发票),当天报了案,公安也到出租房内照相取证,并且本人到公安局录了口供,隔天,小偷抓到,本人再次到公安局录口供,已确认被盗手机
本人在广东东莞长安镇打工,2010年11月8日,小偷趁上班时间进入本人出租房内盗窃,盗走现金610元,相机一台(于2010年5月以1300元购买,有发票),手机一台(于2008年4月以600元购买,无发票),当天报了案,公安也到出租房内照相取证,并且本人到公安局录了口供,隔天,小偷抓到,本人再次到公安局录口供,已确认被盗手机
我父亲七零年参加工作,八四年在一次工伤后(脚骨骨折只让休一星期就来上班,不来除名。)被单位除名。现在年纪快六十了,想到社保续保以求老有所养。社保说要单位的个人档案,才能把当初参加工作那十五年工龄续上。到单位说人都除名了档案丢了,找劳动仲裁说已过申诉时效。我现在手里能证明身份的,只有一个我爸当年发的工
预谋抢劫,受害者轻伤。但是没拿钱。受害者报案说丢失4000元现金
一朋友被抓,他们三人预谋抢劫。地点是KTV。预谋是将其灌醉然后拿钱。结果是因喝多酒吧。打起来。至使受害人轻伤。但是没拿钱。受伤者报案时说。他们3人抢劫其现金4000元。请问根据他们3人的情况应该按照什么法来追究?或者是事情的严重性?在其就是受害者丢失4000元现金推脱他们3人身上。是否会构成污蔑罪?
对于拆迁办没有与我达成任何协议 没有征得我的同意情况下 擅自入室盗窃的行为
去年7月份开始动员拆迁 一直到今天 我们楼上只剩下了我一家 并不是我漫天要价 实在是他们看我们孤儿寡母的好欺负 没有一次诚心诚意的跟我们交谈沟通协商过 看着周围看似漫天要价的都被满足了条件签订了合同 等待中的我 身体精神都处于崩溃的边缘 难道合理合法的要求权益就被视作软弱可欺?我要用法律的手段来讨回公道 请教
间歇性精神病的小偷犯盗窃罪被判刑,请问如何能得到盗窃款的赔偿
间歇性精神病的小偷犯盗窃罪被判刑,请问如何能得到盗窃款的返还?如果该款项已经被犯罪人挥霍了,是否可以要求家里人偿还。
我的医保卡不慎留丢失,2010年10月2日,捡卡的人在医保局进行了密码重置,10月3日和10月8日两天恶意刷卡4000元。(没有密码是刷不出来的)如果没有持有本人的身份证也是不可以到医保局进行密码重置的,但是医保局不知何故进行了密码重置,还是后台的行为,没有经过正规途径。捡卡人的行为算什么?医保局的行为算什么?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