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预谋抢劫,受害者轻伤。但是没拿钱。受害者报案说丢失4000元现金
预谋抢劫,受害者轻伤。但是没拿钱。受害者报案说丢失4000元现金 一朋友被抓,他们三人预谋抢劫。地点是KTV。预谋是将其灌醉然后拿钱。结果是因喝多酒吧。打起来。至使受害人轻伤。但是没拿钱。受伤者报案时说。他们3人抢劫其现金4000元。请问根据他们3人的情况应该按照什么法来追究?或者是事情的严重性?在其就是受害者丢失4000元现金推脱他们3人身上。是否会构成污蔑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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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法律意识(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1-01-24 1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