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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入室盗窃隔天被抓,被盗着应如何索取赔偿?
小偷入室盗窃隔天被抓,被盗着应如何索取赔偿? 本人在广东东莞长安镇打工,2010年11月8日,小偷趁上班时间进入本人出租房内盗窃,盗走现金610元,相机一台(于2010年5月以1300元购买,有发票),手机一台(于2008年4月以600元购买,无发票),当天报了案,公安也到出租房内照相取证,并且本人到公安局录了口供,隔天,小偷抓到,本人再次到公安局录口供,已确认被盗手机,但相机却无踪影,估计变卖了,听公安局的人说小偷尚未认罪,公安对被盗物品做了报价,说是要向上级汇报,手机未归还,就这样让我离开公安局,说是过后联系我,现在几天过去了,我任未接到任何消息,请问我该怎么办?这样的案件我可以要求索赔么?那要是小偷无赔偿能力我该怎么办?是否存在公安局从中赚取的情况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iffan……(广东)
提问时间:2010-11-15 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