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9月份在一个人手里兑下一个饭店,11万兑的,自从兑下来的第二年开始,房租就由我付,第一年是他交的,这个饭店也是他租人家房东的房子开的,房租是每年2.3万,后来兑给我了,当时兑时候我手里没现金,然后就说定每月还6000,还清11万以后这个店就归我了,到现在2015年3月份我6个月还了2.4万了,中途有俩月没给他,还剩8万6,现在实在还不起了,每月除了人工水电费根本剩不出6000来,我也没房产没车抵押什么的,根本没办法了,我想把店退给他,就说那2.4万我也不要了,店退给你吧,他不肯,请问打官司应该怎么打,需要强有力的法理依据
杨向李借款二万元,张担保,现在杨家发生了变故,杨的爱人车祸身故,欠了很多的外债,现在杨承认这二万元的债务但暂时无力偿还,张负有什么样的责任?
某人于2010年5月,向我借款,我资金都在银行和股市,他承诺补偿我股市亏损的部分。原告一念之差,割肉股票,取出定期存款,共贰拾伍万元;然后在2010年11月我要求他兑现部分亏损补偿,他说手头没有,向我再借一万合成叁拾伍万从新写了借条,请问这合法吗?如果合法,我怎么才能胜诉?谢谢 他现在是离婚了,但借款时未离,能
雇佣他人讨债算不算非法,要到了什么地步才算是寻衅滋事罪或者其他犯罪呢? 我母亲跟别人有债务纠纷
雇佣他人讨债算不算非法,要到了什么地步才算是寻衅滋事罪或者其他犯罪呢? 我母亲跟别人有债务纠纷,现在被人雇佣了讨债人采取跟踪,围堵等方式讨债,现在已经到了寄威胁信,在门口挂死鸡的地步,报警警察说不能立案,请问要到什么程度才算违法能立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