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两个时间点 合同交房日:2008.09.30 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屋交付使用时间:2009.01.02 其次:合同中关于开发商初始登记条款 出卖人应在房屋交付后180日内,提交办理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权属证明需有出卖人提供的资料,并报产权登记机关。 请问,按照合同条款来看,并未注明“房屋交付”是上述两个时间点中的哪一个。那这个180日的起始时间,应该是以合同交房日起算,还是应该以房屋交付使用时间起算。 谢谢解答
您好,我是大连市观山满庭芳的一名业主 1. 关于违约金:我们小区的房子购房合同上写的是2007年12月份交房,但是我们在2008年3月份才拿到钥匙,请问我们是否可以让开发商赔偿违约金?如何操作。 2. 产权问题:我们小区的房子至今还没有办理产权证,现在国家出台的新政策我们可以退回税款1万多元,但是银行拒绝返还,原因
我想买别人的二手房,房子原来是对方夫妻共有,对方的妻子去世后,房子的所有权全部归男方,在这期间,该房子的房产证有变更,由原来的两人共有变更为一个独有.现在交易过户,我咨询我们这两个区的税务局,2个税务局说法不一,一个让我按原来的房产证时间为准登记过户交税,另一个让我以变更后的那个新的房产证的时间为准,以这两个时
男友在07年末与房开签定买房合同,约定的是08年8月30日交房,但实际交房日期是2009年5月,房开赔违约金是从08年12月31日算的,相当于少算了4个月的,房开说的是因为凝冻,且当地政府(贵阳市息烽县政府)给其出了证明;另外,交了房后,问他们什么时候可以拿到房产证,他们的工作人员说不知道
合同正文:交房后720日办好房产证 正文后补充协议:收齐资料后720日办好房产证 请问正文与协议哪一个具有法律效力? 但是,现在开发商是交房后720日开始收资料,请问此举是否合法? 如果合法,我岂不是要等1440日才能等到房产证? 如果此举属违法,问违反的相关条例、条款,受法律什么制裁? 谢谢。
我家在昆山购买新房在交付后到现在,已半年有余,开发商一直迟迟办理不下来房产证及土地证等证件,按购房合同规定,90个工作日内下发证件,但目前远远已超过时限,请问专家,我需要通过哪些条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 具体如何操作,希望专家可以多送我二句,谢谢
最近我在北京经中介介绍,看上一个二手期房,卖家是从开发商处贷款所购,待一个月左右可以交付使用,房产证等1年左右才能办理。中介说这样的房子可以买卖,只要我们三方签订买卖合同,我先支付部分首付款,待房产证办理完毕后,再办理过户手续。开发商一个月交房后可以先让我住进去。我想的问的是: 1.这样的房子是否可以
我父亲在2000年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该小区所有住户都未办理房产证。今年开发商告知将统一办理房产证 。 买房时户主写的是我爷爷奶奶的名字,当时我父亲因为准备再婚所以女方要求把名字改成她的。但是女方最终没有和我父亲结婚。 现在我爸爸和爷爷都去世了,开发商声称我爷爷当时写了字据同意将房子改在女方名下。
1997年,我和前夫仍在婚姻期内(那时夫妻关系很不好,但未完全破裂),前夫因做生意(我也不知道他做什么生意,这个从不告诉我),向其母亲借房产证抵押,其母亲同意,但要求儿子立借条,在我前夫在借条上签名后,其母亲也要求我签字,因当时夫妻还没到完全破裂关系,自己虽然不知道前夫做什么,但也签了名。 二年后,即19
我想购买一套房产证还未办出的房子,想请教一下卖方要提供什么有效证件?合同应该如何签订?如何办理公证?我会面临什么风险?不吝赐教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