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工资\购买五种社会保险\07年和08年产生的侵权是不是分别适用法律?劳动法方面的案例有哪些地方性法规可依据?
征对合同无效、未买五种社保、不支付法定假日/休息日/超时加班费/未休年休
假工资补偿/收取押金等
本人已经找到<湖南省劳动合同规定>,但其条款也只是原则性的规定,只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赔偿,具体有哪些"有关规定"可依,还是不太清楚.故求助于律师朋友们!
我与公司未签合同,工作了4个月,被辞退。我要求双倍工资,而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很少,公司没有给予我任何相关的证件,就连打卡也没有。同事也各有难处不愿作证,请问我还有什么证据? 另外,我是今年6月刚刚毕业的大学生,当初录用也没有说明是实习还是什么。且什么都没有签,这样影响我对公司要求补偿吗?
2007年底至今,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保险,虽然现在公司提出可以补签合同和保险,但我想立即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提出补偿和补缴保险,如果公司不同意,我将申请劳动仲裁。请问,我如何写解除劳动关系的报告呢?如何交给公司才算有效呢?(如果公司不签收怎么办) 我的邮箱:overlook2008@163.com
本人2007年底加入公司,至今公司以各种理由未签合同,未补保险,如果我与公司双方签署了《关于解除劳动关系的函》,函中约定“本人放弃入职至离职期间的五险一金,并放弃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同时函中提出“公司按《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依法给予补偿,但由于是个人提出辞职,不予支持离职补偿”。请问,我跟公司签署
我和公司的劳动关系争议案,经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和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我和公司的劳动关系成立,但公司为了拖延时间,上诉至中院二审,请问:一般情况下中院会不会维持原判?我的胜诉几率有多大?二审后还可以上诉吗?什么时候才是终审判决?因为我想知道公司这样拖延到底能拖到什么时候? 谢谢。
我公司的总公司在成都,在上海属于不独立核算非法人的分公司。请问我们的劳动合同都跟总公司签订(合同上签的工作部门是上海分公司工作地在上海)这样的合同是否可以认定劳动关系在上海,可以在上海交纳社保(因为在上海交社保要以上海分公司名义做录用了,合同跟总公司签订的话有没有问题)。另外,总公司同时在上海有个直
我公司的总公司在成都,上海有个分公司。总公司在上海有个项目在做,他们直接在上海本地招聘了一些人员,那这些人员的社保是否也可以在上海本地以分公司的名义办呢?还是只能在成都办呢?还是可以协商呢?(这些人员的合同是跟总公司签订的,合同上的工作部门不是上海分公司而是总公司的一个部门,但是工作地点在上海)
我有个朋友在深圳打工 从事的是喷油工作 工厂里没有安排定期的身体检查 因为喷油工作的特殊性 我朋友现在感觉自己已经无力承受长时间的工作压力 想到要辞工 可公司已各种理由推托 并且安排每个月只能有两名工人可以辞职 我想问一下律师 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件事情吗? 如果提前30天通知了公司 而公司不答应 如果到了3
您好,我是2005年进入单位的,中途在07年与单位签过期限1年的合同,之后单位一直未续签,07年单位开始为员工交纳保险.我去年9月生育,目前在哺乳期内,产假即将到期2010年的1月15日,但单位提出不要我去上班了,如果要去就安排我一个我根本无法接受的岗位,请问我该怎么办?单位的做法让我寒心,如果通过投诉监察部门再回去上班后也
我经朋友介绍跟着一个工头搞装修,工头是在别人手中接的项目,这种关系从最基层的工人到最高机构一共有三层关系。我在工地上干了三个月,但是没有签相应的合同关系。现在工地受了伤,请问类似于这种情况,劳动关系是怎么确定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