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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关于劳动关系和社保缴纳地?

关于劳动关系和社保缴纳地? 我公司的总公司在成都,上海有个分公司。总公司在上海有个项目在做,他们直接在上海本地招聘了一些人员,那这些人员的社保是否也可以在上海本地以分公司的名义办呢?还是只能在成都办呢?还是可以协商呢?(这些人员的合同是跟总公司签订的,合同上的工作部门不是上海分公司而是总公司的一个部门,但是工作地点在上海)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oveya……(上海)
提问时间:2009-08-06 22:23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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