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哥2011年1月5日在西安建设工地打工时,从架子上掉下,造成手腕骨折,单位只给一个月的误工费,药费也不给,马上过年了,工地很冷,能否先不报工伤,进行劳动仲裁
2010年5月做出的拘留10天,的处罚判决书。被害人现在想到时法院起诉人身赔偿,法院可能再一次做出拘留的判决吗?另外,请求人身伤害赔偿的法律时效是多长时间?
您好,抱歉打搅一下您,向您咨询一个心急的问题,我开车与别人发生交通事故,对方是一辆拖车,拖头和挂车共有两份交强险,坐在我车上的母亲受伤出院,各项医疗费合计42500元,交警认定对方负主要责任,我负次要责任,对方已为我母亲交了医疗费30000元,现在对方要我赔偿30000X30%=90000元,请问这合理吗?我母亲的医疗费具
甲.乙双方因酒后发生肢体接触,甲方右手中指指甲以上部分受伤残缺,乙方对甲方住院所发生费用已全额支付,甲方伤情怎样界定?乙方还应当对甲方给予怎么样的赔偿?
在饭店吃饭被椅子上的牙签刺伤,应找谁赔偿,应怎样赔偿,这种行为算不算是故意伤害?
在饭店吃饭被椅子上的牙签刺伤,应找谁赔偿,应怎样赔偿,这种行为算不算是故意伤害?
我爸爸前几个月在某厂把纸上车时摔了下来,造成锁骨折断,不知道那个厂是否有营业证(因为是一个处理废纸的小厂,地方还是租用的),这属于人身伤害还是工伤,又应该怎么赔偿啊(那个厂快倒闭了,急,由于是农民工,没签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