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是某企业单位的职工,现单位安排我们每月上班15天、每天早上4点半到晚上12点半为工作时间。请问是否合理? 如不合理,我能怎么做
我们是企业消防队的员工,执行的是两班倒的工作时间制度,即工作24小时休息24小时,在当班的24小时内有严格的工作纪律要求不能离开单位,我们向单位要求支付加班工资,单位却说你们在单位的24小时只有训练和出警应算工作时间,晚上无火警在单位休息及午饭,晚饭不算工作时间,不存在超时工作问题,我们想请教各位尊敬的律师
上班午休时间是否算在上班8小时之内?我跟公司签约的时候,公司说是上早上九点,下五点半,工资是1350,奖金150,单休。现在公司不是每月都发我们奖金,上班时间也已经变成了早上八点半到晚上六点,上班时间已经九个半小时了,我们的工资还是1350,这是否符合规定?还有就是签合同是两份,但是我们像公司索要合同,公司说一
我在一家物流公司做事,现在我们公司让我们做六休一,每周工作要有48个小时,请问这样合理伐啊?还有就是到放国定假日时,我们总要比国定假日所规定的放假天数要少一天,理由也是因为我们是做六休一的,请问这样合理伐啊? 关于加班费的问题,我也与公司交涉过,他们给我的回答是,加班工资已经含在每月工资中了,你现在的
我们是国电集团平庄煤业公司企业普通员工不属于特殊岗位,执行的是双休日的工作时间制度,周一至周五每天七个半小时工作时间。领导要周六和周日加班每天也是七个半小时工作时间。我们一个月工资3000多元(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加各种奖金和津贴),可是我们的基本工资200元左右,加班工资是按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给。加一个班
我们公司早上9点到下午5点半的工作时间,最近刚出来一个通知,中午吃饭时间规定为半小时,违反者罚款甚至要开除,请问这吃饭时间算在法定的工作时间吗?还有这种通知有效吗? 我打了社保部门电话,说吃饭时间是不归在工作时间内的?
我每天的工作 单位规定有固定频次 但就是固定工作整个上午后还得占用午休时间 包括休息日和法定假日的整个上午及午休时间 正常工作日午休时间的占用领导解释为无偿 休息日采取补休 但补休时间必须是周一至周五 我想咨询一下休息日和平常工作日的工作时间是一对一补的吗 另法定假日单位给加班费 但占用的午休时间该如何补偿
我想知道劳动法中有规定每周的法定工作时间么?比如说40个小时
然后超过40个小时之后是否属于加班时间,加班时间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公司应该付多少倍的工资?另外我如果在公司里做试用工超过了一个月,但是公司没有与我签订任何书面劳动合同,超过的这些时间本应该获得两倍工资,如果我要起诉公司,如何去收集证据应该?
我是物流公司门禁的员工,执行的是两班倒工作制度,即白班夜班休息一天,白班11个小时,夜班13个小时,每月给我们5天的假期,中午没有任何休息时间,20分钟以内的吃饭时间后就要上岗,单位从未支付过加班工资,只有夜班费没晚10元。单位的做法合法嘛?
原劳动合同中第四条 甲乙方同意执行以下第( 1 )种工时制。 1)标准工时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办公室的标准工作时间为: 星期一至星期五:08:30-17:30 (含一小时午餐时间) 一直以来,我们的上班时间都是,星期一至星期五:08:30-17:30 ,休息星期六和星期天。现在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