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被告开庭审理时才提交的证据,原告能向法庭要求这次庭审不质证吗?需要什么理由吗?
对被告开庭审理时才提交的证据,原告能向法庭要求这次庭审不质证吗?需要什么理由吗?
法院只传被告到场却不传原告到场是怎么回事?我们怀疑法庭在包庇被告
我们已逝的父母共五个子女,遗产却被其中二人独吞,我们其余三人想依法得到我们应得的合法继承份额,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而法院的代理律师说只要一个为主的当原告其余的都当被告即可,并且法院通知只通知被告到场却没有通知原告人到场,我们怀疑是被告买通了地方,这种事情该怎么维权
原告说借条上的“担保人”不是被告所写。被告说不是,借条上的“担保人**”应为“证明人**”,借条是伪造的,并申请法院鉴定借条真伪,法院不允。被告拿出原告写给被告的亲笔信,亲笔信上明确有“担保人**是你一人所写”字样。法院让鉴定“担保人**”是否一人所写,鉴定结果出来“担保人**”是一人所写。请问被告拿出的信能
被诉人有老人的自书遗嘱,但是上诉人不承认这份遗嘱认为是假的,这样的话鉴定遗嘱的责任和费用是上诉人负责出还是被诉人负责出呢?为什么上诉人要求我们举证鉴定呢?我们提供遗嘱了呀!
被告上诉了原告还能提交新的证据来反驳被告上诉内容么?原告还可以维持之前10倍的诉求么?
原告诉求10倍,法院一审被告3倍赔偿原告,被告不服上诉了原告还能提交新的证据来反驳被告上诉内容么?原告还可以维持之前10倍赔偿的诉求么?
被告由于长期不在孩子身边(周六周日看望孩子),由被告父母抚养,因被告父母年龄偏大,过分宠爱孙女,造成很多不良行为,引发原告担忧,在生活稳定后,原告要履行母亲义务,提出变更抚养权 目前原告主要依据: 第一. 高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第二款 判决诉败主要理由:已经就抚养权达
我是在两年前起诉的,他找人说情并写保证书,同时看在孩子的份上,经法院调解和解。可现在他还是屡教不改我再次起诉,他不接传票耍无赖并偷走我的一切证据我该怎么办?能判离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