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合同纠纷中被告拿出的证据能不能为原告所用?

合同纠纷中被告拿出的证据能不能为原告所用? 原告说借条上的“担保人”不是被告所写。被告说不是,借条上的“担保人**”应为“证明人**”,借条是伪造的,并申请法院鉴定借条真伪,法院不允。被告拿出原告写给被告的亲笔信,亲笔信上明确有“担保人**是你一人所写”字样。法院让鉴定“担保人**”是否一人所写,鉴定结果出来“担保人**”是一人所写。请问被告拿出的信能不能成为原告的证据。还是只能为被告所用,证明借条鉴定与原告自认矛盾,鉴定结果不正确?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jmt618……(山东-潍坊)
提问时间:2014-06-08 22:2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