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是天津汽车模具厂内板分公司的一名钳工,2007年12月21日入厂实习,正式员工年底发了双薪还有礼品和500元消费卡,而实习只发了礼品和200元的消费卡,2008年7月1日正式转正。到年底发双薪的时候公司下达了一个通知转正不满一年的双薪发一半(我是转正不满一年但是我在单位已经工作一年多了啊,而且2007年底发双薪的时候也没听说过有这个通知啊)当时也没在意觉得到了明年就行了。结果到了2009年底该发双薪的时候单位又通知了(转正不满一年的事情不提了),个人双薪除以12个月得到每个月的金额然后哪个月有事假或病假的当月的金额就没有了,我觉得这种事情应该提前告诉员工不应该到年底都歇完了才用这种方式扣我们的双薪,我觉得很不合理,而且我们的事假和病假都是要扣钱的事假扣150元病假扣100元,我不明白病假为什么还要扣钱,我是2009年9月25日开始休息因为要筹备结婚一直到2009年11月15日上的班而且已经向单位领导请过事假总共休息45天其中15天请的是病假因为我要做一个手术,事后也向单位领导出示了病假条,但是我10月份的工资不但没有就连当月的保险也没给我上,等到11月份的工资下来我只拿到了550元的工资,我的基本工资就2000元可是当月才拿到550元的工资,结果找领导一咨询说是扣我两个月的保险钱,其实我感觉我10月份不应该不给我工资,应该给我天津市最低保障980元的工资。我觉得单位很不合理。 我们公司还有我觉得不合理的做法就是加班费的问题,我们的工作日是按照大小星期上的(所谓大小星期就是一个星期单休一个星期双休)我不知道这种做法是否按照国家规定实施的,还有一点就是我们的加班费,我们的加班费是每小时15元,每天上班是早8点晚5点,如果加班就是早8点到晚8点,其中加班3个小时我们公司却按照2.5小时加班计算,单位说半小时是吃饭时间不能算,而且我们工作一个星期最少加3天最多加5天,而且当我们这星期如果是大星期的话,应该是双休的,单位都要求加班,一个星期六加班是120元,据我了解双休日加班应该按照2倍计算,有时候六日都不歇的,我不清楚国家规定所以我也不知道公司的这种规定合理不合理。 综上所述,公司的这些做法是否合理请您给我一个明确的答复。谢谢!!
大师来看,咨询一个法律流程的问题!请问流程是否合理? 09.01.06 市级中院裁定我公司赢 09.(时间不祥) 对方不服向省高院提出再审 09.05.24 省高院裁定驳回申请 09.08.28 对方向省检察院提出申诉 09.09.04 对方向省高院提出再审 09.09.18 省高院准许再审
我们是一家房地产企业的员工(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公司成立之初,是为了享受国家给予的安置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所争得的项目也是打着安置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企业的并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旗号,降低价格争取到的。由于地方经济,及国家政策的变化,使免税未实现。目前工程项目已基本结束,公
对于在不在厂内食堂就餐都扣除伙食费用的问题是否合理一问题在此提出咨询,谢谢!!!
本人为深圳一厂员工,在职已经快两年,而对于伙食费用问题员工都在争议,一个月240元的伙食费不管你在不在食堂就餐都扣除!厂内召开员级座谈会每次员工提到这个问题而负责人称先在以刷磁卡就餐制在统计就餐人员来逃避问题!请问这个问题是否是合理呢?
原来因交通肇事被判缓刑,主管部门对其免去领导职务处理未开除工作,工改时工资因缓刑未满未调,现缓刑已过三年多,是否该进行调整?现在是否因原来的交通肇事罪而还要被开除?
各位朋友你们好:我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一个在品牌公司做服装的人,他对我讲说通过他能在公司做信贷。(后来了解他们公司根本没有信贷这个制度,是他私人已这个为借口做的。)交5万拿50万的货,时间期限是半年,我交了5万后,只做了一个月的销售。现在信贷时间到了,但他却不退还我的5万块,我能通过法律途径已诈骗罪告他吗
我是一个黑龙江五市冲河镇旭日村的村民,在大连地区务公今年二十一年,第二次土地调整时我没在家, 我的承包地一直我侄女婿代种今年二十一年,我从来没和他要过一分钱,我的承包地能否归还给我?按照土地法他应该归还给我,请给予答复
你好:我想咨询国家有没有关于内退政策及内退以后的工资待遇与规定我想咨询国家有没有内退工资待遇的明文规
我父亲是07年六月份在信用社内退的,当时的档案工资是1500多,内退后的退休金是1061元,扣去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和医疗保险后可领840多块钱。现在的退休工资是1131元,随着养老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的增加实领工资下降到798元,内退三年多信用社也发生巨大变化,在职工的工资从原来的一千多上升到现在的两千多到三千元,可内退
劳工问题,辞职当月,公司给员工加工资,却没有当事人的份,合理吗?谢谢!
辞职当月公司加了工资,在次月领结算工资时发现同职位的其他同事都加了就当事人没有加,理由是公司是给对公司有发展的人加,你辞职在先加工资在后,所以没得加。但当事人是完完整整做完整个月才结算领钱,辞职是根据合同要求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并提书面申请,公司提薪是在当事人辞职后统一给老板签的,上面没有当事人的名字
我是在某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工作,2004年11月上岗后办理的人事代理,工资按人事局核出工资配发仅一年,而后因为乡镇某领导的独裁,而后涨工资也不给涨,到目前始终800元,2010年办理自收自支工资未解决请求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