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2011届应届毕业生,之前10月份与一家公司签订了三方协议,公司HR在签约座谈的时候口头声明需要11年9月才办理违约事宜,但是未有任何文字性备忘 目前因为又有了其他offer,想和先前公司违约,但是先前公司说违约事情需要等到11年7月份再谈,但是那个时候我已经毕业,已经无法以应届生身份入职其他公司 我想请问,目前公司用拖延的方式不和应届生违约是否合法,或者我有无权利单方面解出合同,感谢专业律师作答
我们学校去年和这家公司确定了合作关系,我们经过笔试、面试,与公司签订了定向培养协议(就是,在大四上半年公司给培训相关的课程,最后有一个出班考试,如果通过了,下半年的时候去公司实习然后毕业后签订劳动合同)。当时定向培养协议上写着“如果通过出班考试,但是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要缴纳3000元,签订就业三年
我2009年6月中旬毕业,4月的时候和一家私营企业签订了三方协议,但是现在想继续考研,要和公司解约,现在公司要我3000违约金才肯解约,但是三方上并没有注明,他说是公司规定,我们签之前并不知道有违约金。我们找公司老总协商,他态度很坚决。 还有三方协议四份中有一份因为我当时粗心,把公司名称写成公司地址了,不
我和一家事业单位签了三方协议(未规定服务年限,但注明有工作性质和福利待遇),且已到单位报道上班一个月领了工资,我想毁约但是单位不让毁约,交违约金也不答应,就是不还给我档案。要让我先交申请书然后组织上决定大概需要一个月的时间,我有几个疑问:首先我现在是属于见习期还是试用期(协议上只有两条备注,一方违约
您好!我是北京的应届生,我去年11月底跟北京的一家公司签定了三方协议,在三方协议上只约定了毁约金是5000,没有其它的。今年2月份我找到一个更适合自己的工作,我向公司提出了违约,并表示我愿意支付违约金5000,但是公司提出不能违约,只能7月份办理入职在辞职,但是7月份之后我就不是应届生了,我的户口,五险一金都将
我是09届的毕业生,在去年未毕业时与外省的一私立学校签订了三方协议。毕业后由于家中和个人的一些问题,一直没有去该单位签订正式的用工合同,也没有正式上岗。 请问我现在想取回派遣证明以及户籍档案等资料,需要通过那些步骤?而且我需要赔付违约金么
前段时间和一家人力资源公司签订了三方协议,属于派遣性质,被派遣到移动工作。但由于一些原因现在不能去了,需要毁约,关于违约金不知道需要赔偿不?赔偿多少? 情况说明:三方协议上面的主要条款公司都没填,都是用斜线划下去了。包括派遣的公司、部门、工作地点、试用期、试用期及试用期后的工资都没写,违约金也没写。
本科毕业生将于2011年7月毕业 在一次A企业的校园招聘中与A企业签订就业三方协议 协议内写明:企业应将协议15天内寄回学校。 若学生本人提出违约要交纳4K违约金。 现在半个月过去了,得到了B企业的录用,B企业要求签订三方协议,但学生本人已经没有了,学校招生就业处规定要得到A企业的解约函,才能补发新
公司签订了三方协议,但我现在想毁约,现在学校却不同意,我想请问学校有这个权利吗?该怎么解决?
我之前给一家公司寄了三方协议,现在公司签字了,但我想毁约,因为我想到另外一个更适合自己的公司。此时,学校却说不给我毁约,公司那边暂时还不知道这个情况。请问学校真的有这个权利不允许我解约吗?我可以选择赔偿或其他方式解决的吧?我很担心因为这个事情影响到我和新公司签订合约,还有就是自己毕业的事情。请专业人
我是2010年应届毕业,4月签的三方协议,用人单位让我们签好乙方(就是我方),然后把就业协议书寄给总公司,他们再填好甲方。但是他们拿到之后又加上了违约金这一项。寄回来的时候我也没仔细看,就把学校那一联交给学校了。现在我不想在这家公司做了,劳动合同还没签,报到证在我手里。也就是只有就业协议书和就业推荐表在
你好,我是2010届大学毕业生,我于2010年5月与某国企签署了三方协议,7月份正式毕业。可是迄今为止单位也没有通知我上班,我主动与单位去协调他们就说让我等,到目前为止我已经在家里等了近半年的时间,请问单位的这种行为算违约吗?单位应该对我这段时间没有任何收入进行补偿吗?如果我在这段时间生病或者出现什么意外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