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及经过:公司没有正式的员工手册,不过确实有在群里说过一些制度。我在3个月以前,曾经多天上班迟到(人事在公司群里约定,迟到超过5分钟看心情,超过半小时扣半天工资),还有好几次超过半小时的。还有我一直当天请假,人事相当不满,说一个月当天请假不能超过2次,被警告多次。后来换了一个主管,被警告再犯就走人,我改正了迟到这个习惯。昨天我早上身体感到不太舒服,发了请假申请(当天),被主管驳回,让我赶回公司,我挣扎着去了公司,他问我:“自己离职还是他开除我?”
疑问和不解:请问我是否无法获得工资赔偿,劳动合同法确实说了严重违反制度不需要赔偿,这个严重违反制度没有时间限制的,几个月前的严重违反也可以拿来做理由吗?主管说了,我自己离职没有赔偿,劳动手册上不会乱写,如果是开除的话,那劳动手册上就要写开除了。请问,我是不是应该听那主管的话,选择无补偿走人?这样对我更有利?
好吧,我知道有点长。。。拜托各位律师了
大家好,我于2000年年进厂工作,签定了3年的劳动合同,之后未签,2008年又与厂签定无固定期合同,厂方05年开始为我缴纳养老保险,其他保险未交,现在厂方调整我的岗位,我不愿干,以厂方未交齐社会保险为由提出解除合同,我能获得经济补偿吗?2000年至2004的养老保险和其他保险怎么办?敬请解答下,谢谢
我从进入公司工作至今5年,公司没有给缴纳任何保险。到这个月底合同就到期了,我能不能以公司没有给缴纳保险为理由 不和公司续签合同?这样不和公司续签合同能获得多少补偿?谢谢
我情况是这样,我老家地处巴南区南彭白合子村,现整个村子被规划为重庆市公路物流中心.我家所有承包土地\自留地\自留山以及房屋\宅基地\附属设施等全部被政府征收.我于两次集体土地承包拥有使用权,有我单独的农村集体土地承包证已,全家11人拥有农村房屋一幢,只有房屋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产权证为父亲名字;由于村镇原因,部分村社
在一家韩企我工作半个月,提前三天说离职,人事经理说,我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需要我承担。我担心他们不给我工资,并且公司不考勤,他们跟我签合同,没盖章,知道我离职直接说合同没盖章不生效。并且也不给我。跟我谈试用期工资2400,如果我没有合同,他们到时给工资不是按实际谈怎么解决。如果直接不给我工资,并且说我没有
本人2010年5月进入一家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现在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可以吗?有人说已经过期了。不能支付。但是劳动合同法说一年以上不签订劳动合同视为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说公司从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一年内不签订合同的话要支付双倍工资。
试用期未到,又没有签订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我可以让他立刻把工资杰了吗?另外我还有没有其他补偿
试用期未到,又没有签订合同,在没有理由的情况下被开,我如果让
我们公司因经营不善,被其他企业收购。我在本公司已经工作了9年,最后一次签订的合同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收购后,单位地址从城市的大东头,变更到大西头,成要在2个小时以上,像这种情况,如果我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和获得经济补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