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些问题。2010年8月我从吴姓处租赁厂房和设备,厂房属于姜姓,吴姓也是从姜姓手中租的厂房后转租于我。我与吴姓签订的合同上没有姜姓签字,合同是签三年的。2010年10月,姜姓又将厂房卖给陈姓,现在吴姓和陈姓想要解除和我签订的合同,如果我的损失是15万,他们能赔偿我多少。在法律上我与吴姓签订的合同上没有姜姓(原房主)签字是否合法。
我于2006年10月自办一塑胶制品厂,<厂房是租的,厂房房东姓彭.以下简称彭某.>从我开厂到2007年9月,我自己的房租全部交清,没欠房东一分钱, 2007年9月我因资金周转不够,我把设备转租给一姓黄的人<以下简称黄某>,厂房由彭某直接租给黄某<他们之间有租赁货同,>厂房租金由彭某每月直接向黄某收取,我自己也只负责收
厂房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望专业人士回答详细一点,本人万分感谢,
我于2006年10月自办一塑胶制品厂,<厂房是租的,厂房房东姓彭.以下简称彭某.>从我开厂到2007年9月,我自己的房租全部交清,没欠房东一分钱, 2007年9月我因资金周转不够,我把设备转租给一姓黄的人<以下简称黄某>,厂房由彭某直接租给黄某<他们之间有租赁货同,>厂房租金由彭某每月直接向黄某收取,我自己也只负责收
我于2006年10月自办一塑胶制品厂,<厂房是租的,厂房房东姓彭.以下简称彭某.>从我开厂到2007年9月,我自己的房租全部交清,没欠房东一分钱, 2007年9月我因资金周转不够,我把设备转租给一姓黄的人<以下简称黄某>,厂房由彭某直接租给黄某<他们之间有租赁货同,>厂房租金由彭某每月直接向黄某收取,我自己也只负责收
我于2006年10月自办一塑胶制品厂,<厂房是租的,厂房房东姓彭.以下简称彭某.>从我开厂到2007年9月,我自己的房租全部交清,没欠房东一分钱, 2007年9月我因资金周转不够,我把设备转租给一姓黄的人<以下简称黄某>,厂房由彭某直接租给黄某<他们之间有租赁货同,>厂房租金由彭某每月直接向黄某收取,我自己也只负责收
您好! 我欲租赁一处厂房及机器设备,特拟写了一份《厂房及机器设备租赁合同》,请厂房及机器设备租赁合同 出租方: 营业执照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承租方:纯净水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根据有
RT,之前签合同时并没有去研究乙方所从事的生产是否违法,前几天发现他们在做假冒产品,到时如有法律纠纷,请问甲方要不要负责任呀~~
我方租赁甲方厂房,现在欲用20万装修厂房,我方在合同中写明:“甲方如要求我方在合同期内提前搬出,甲方应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20万元。”甲方说这不合理,现在我们也不清楚,请问我方的要去是否得当,如不合理,那么该如何定这个违约金呢?谢谢!
拟租赁土地面积13000平方米的厂区,其中,厂房+配电房+门房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 问:签订合同并开始执行后,业主是否可以不征得我的同意,在现有空地上再造新建筑(在符合容积率允许的条件下),然后出租给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