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楼房办的贷款房,首付还欠别人钱。现在我想把首付还了,但是房产证写的是老公的名字,房产那还让我签了份非夫妻共同财产。老公说给我写份协议。可我看新婚姻法,就算他写协议,没过户之前他都可以反悔啊。我该怎么办。
律师好: 情况是这样的,我的房子有我和女朋友两个人的名字,现在两人感情破裂,分手。但由于房子有贷款,暂时没能力清偿贷款办理过户。现在达成一个协议,即我一次性付给她5万补偿费用,她放弃她那部分的产权。 问题是: 1:如果我协议注明: “一次性付给她5万后她放弃产权,等贷款还清(贷款还有18年,但
房产预约买卖协议里无“买方可指定第三人作为产权过户人”的约定,是否可以要求卖方允许买方指定第三人
你好!各位律师 本人与卖方签署了一份房产预约买卖协议,并支付了定金和部分首付,现在即将需要去过户,本人需要指定一人作为最终过户人,但是这点遭遇卖方的拒绝,其理由是协议未做此约定。我想,原来以为只是一份预约买卖,最终要过户的那个人,我还不确定,即使确定,也不一定有空来签预约买卖。比如,我要过户给我的亲
买进一套直落式的房屋,产权是70年的,房产证、契证都己过户头,就土地证没过户,因为过户头土地证的费用跟买这套房子的价格差不多,所以没过户,然后双方就签订一份书面协议,协议的内容是:这套房子占用土地的面积,包括地上的建筑物和地下的都属于买方。请问这份协议有效吗?
几年前公公、婆婆和老公为了能解决住房问题且相互有个照顾,也为了户口能三人一同迁入本市,共同购得一套商品房(购房合同是三人的名字,现房子还在按揭还款中),购房的首付款有中4万是老人筹得的,其余首付款是老公的,余下的欠款由老公向银行贷款,本金和利息都是老公每月银行帐户上支付,之后的房子装修款也是老公支付
和男友准备结婚,他承诺将其名下一套房产过户到我的名下,但是现在房子的大产权证还没有下来,不能办理过户,我们双方能在有第三人作证的情况下签订过户协议吗?不去公证有法律效应吗?怎样写这个协议比较好呢,以免对方以后反悔不履行承诺。谢谢感激各位律师的回复
您好! 父母是二婚家庭,我和哥哥是同父异母,哥的妈妈已故,我母亲嫁来只生育我一个,现今父母都愿意他们身后财产我兄妹二人平分,我和哥哥也无异议。 恰临房子要拆迁,新分的房屋面临更名与否的选择。 父母的想法是虽然达成一致以后兄妹均分房产,但不想他们还都健在就更名到我们兄妹名下,想分给哥哥的落在爸爸名头,
没有签订购房协议,因为是朋友,只是口头约定了房屋的总价,以及过户时间,我朋友只支付了百分之六十的房款
没有签订购房协议,因为是朋友,只是口头约定了房屋的总价,以及过户时间,我朋友只支付了百分之六十的房款,剩余的百分之四十没有钱给了,现在起诉我违约,要求我给他过户,该如何处置?
买了我姐的房子,我姐夫也签字同意了,签订了买卖协议,也支付了购房款,但是没有办理过户,现在要拆迁了,
买了我姐的房子,我姐夫也签字同意了,签订了买卖协议,也支付了购房款,但是没有办理过户,现在要拆迁了,姐夫说什么要我再支付80万的地皮费,否则不给我过户,有道理吗?我该如何处理?
5年前购房一套,当时没有签订购房合同,也没有过户,只有签订一份协议,当时家具折现清单也没有给我,现在
5年前购房一套,当时没有签订购房合同,也没有过户,只有签订一份协议,当时家具折现清单也没有给我,现在我想要求卖房者过户,但他不愿意。我该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