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只要延期交证开发商就要赔违约金 我们小区也已经交房,按重庆市的格式合同15条规定:如因甲方的原因,交房后2个月不能办证,甲方赔违约金。平心而论两个月能办下证确实是理论时间,开发商已经很认真在办,这点我们业主是看见的。后来我们知道在测量上就花了4个月的时间,确实开发商没耽误,一步一步到有送件的资料,
开发商延期半年交房,承担违约责任;我延期收房,我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1.合同约定交付时间为2011年6月30日,最终交付日期开发商定为11年12月31日,此交付日期是否有效? 2.合同中关于买受人违约是这样界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出卖人书面通知后,在约定的时间内办理收房手续,否则承担违约责任。在今年1月份,我直收到一份物业发的敬请入伙通知书(落款是物业和xx楼盘管理处,我认为应该以
房地产开发商故意隐瞒商铺房屋构造(商铺内有大量的剪力墙/柱),房地产商与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购销合同内的分户红线图及分户平面图上的标注与房地产开发商交付的商铺构造完全不一样,房地产开发商应该承担什么责任?购房者应该怎么样维护自身的权益?像这种情况可以像开发商提出什么样的赔偿要求?
和开发商签了认购协议书并交了定金10万元,买方反悔,开发商能退定金吗?买方是否承担违约责任?
和开发商签了认购协议书并交了定金10万元,这是第三套房,考虑以后可能房产税的问题,不想买了,定金已交了半月,当时开发商的售楼人员说一月内交完房款,现在要求开发商退定金,买方算违约吗?定金能要回吗?买方是否承担违约责任?
2011年11月09日,与沈阳双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购买沈阳双盛开发的位于沈阳市大东区小津桥路42-11号10门(东远国际花园),总金额2859053.00元,签订合同后依约向其首付1439053元,银行贷款1420000元,合同同时规定于2011年12月31日前交付使用房屋,直至2012年5月31日才通知交付使用,依据与沈
我在石总场北泉镇购买了一套由金屋.锦绣花园开发的房屋,按照合同约定最后交房期限为2013年11月15日,合同里明确规定了逾期责任,可到现在都没有交房,过去询问,说是12月月底交房,可开发商不肯承担交房逾期违约责任,说是不超过两个月不算违约,更甚至说合同上约定的最后交房期限不算,应该以拿到房屋验收合格证时算约定
请在此输入您的问题我在石总场北泉镇购买了一套由金屋.锦绣花园开发的房屋,按照合同约定最后交房期限为2013年11月15日,合同里明确规定了逾期交房违约责任,可到现在都没有交房,过去询问,说是12月月底交房,可开发商不肯承担交房逾期违约责任,说是不超过两个月不算违约,更甚至说合同上约定的最后交房期限不算,应该以
承租人与出租人签了一年的租房合同,并且也交了一年的租金。但现在出租人想将房屋另租给别人。当时签合同时未写明出租人的违约责任,请问,出租人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违约责任?
一年前,我由于对方是我朋友,于是就答应朋友1年后将我公司的单子给我朋友做,现在一年过去了,由于我遇到了更好的合作伙伴于是不想把单子给朋友做了,请问如果我不把单子给我朋友做,对方要是告我违约我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当初和朋友没有签过任何协议,当初纯属因为对方是我朋友才答应把1年后的单子给他,现在一年过去我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