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有三兄妹,我爷爷生前有一套房产,奶奶87年过世,爷爷88年过世,爷爷过世前曾交待我三爷由我父亲和我叔叔继承房产,90年房产证改为:所有权是我父亲,共有人是我叔叔。我父亲03年过世,现在我姑妈想要求重新取得继承权,请问我姑妈能继承吗?如果能继承她能继承多少?我能继承房屋的一半吗?另外还有一个问题:是不是过了我爷爷去世20年后,我就一定能继承房屋的一半?我姑妈是不是不能继承了 法院会支持诉讼时效已过的诉讼请求吗
我的二叔和老叔和大姑二姑在2006年7月6日在公证处做了志愿放弃继承权公证?我三叔自己到公证处办里了'继承权公证书.公证书里'注名因找不到李强<也就是我本人>我应代为继承的遗产份额.由继承人我三叔给保留和以后给付我;然后就拿继承权公证书把我爷爷的房产过户到他自己名下?过了二年多以后我放弃继承权的亲属后悔了?要撤消放
我母亲15年前去世,有一笔20万的遗产没有分配。我姥姥没有提出立即继承也没放弃继承。现我姥姥在母亲去世的第15年去世。我还有几个姨根我家关系不好,很可能她们要根据法律进行转继承。 我就想问下她们转继承的诉讼时效如何确定?是还按我母亲去世当日算20年(现在过去15年了,也就是她们还有5年的诉讼期)还是按我姥姥
我想问继承法诉讼时效是多少啊,一般是2年,还是12年,还是20年呢,谢谢回答。 我姥姥的房子让我大姨霸占了一个小草房子,98年的时候值几万吧,后来我姥姥没了以后我大姨把小草房拆了,又盖的新房子办了更大面积的产权过了几年动迁了,我妈妈他们姐弟5个,我大舅没有了,我姥姥在我大姨家去世的,我姥姥活着的时候我老舅
行政行为做出时没有通知我方,一直到其他当事人因特殊原因才知道这个行政行为,所以方作为共有人要求其撤销该行政行为,但是对方却以我方知道或应当知道 本案件是关于不动产登记的案件 我爷爷89年去世后留有平房六间土地整理时95年底土地所未通知所有的共有人老大和老二,将该房屋登记在老大和老三名下,没有老二的 直到
爷爷和奶奶留下遗嘱,将房子遗赠给我,并办理了公证,爷爷去世后,我办了受赠书. 后来奶奶变卦不肯把房子过户给我,并去公证处撤消了属于她的50%, ,现在快六年了,请问,如果去法院确权要求继承爷爷名下的50%,是否过了诉讼时效?
我父亲1980年去世,我母亲2005年去世。我母亲去世时留下一个55平米的门市房和一个呆傻儿(现已48岁,吃喝拉撒全部得人管,自己不能自理,还有癫痫病,经常发作。)我母亲有三个儿子(小儿子是呆傻人)和三个女儿,我是大女儿。 我母亲去世后,她的二儿子拿出一份公证遗嘱,内容主要是:“门市房给三个儿子,但要先用该门市
1988年,舅公将房契拥有者改为自己;1995年我奶奶过世,现在我的爸爸想要追讨回房子部份拥有权,因为舅公私自改名,并将房子抵押给银行,所得利益我们均未获得。请问时效是否已过?另外如果我们继承房产是否要相应承担抵押给银行贷款,而与银行这边全由舅公一人处理,我们并未知情。 另外,方便的话请告知我如何查阅这些相
律师你好,我有些问题想咨询您,父亲69年去世,母亲79年去世,留下房屋4间,母亲口头遗嘱,房屋由我和大哥二人继承,母亲的娘家陪嫁由小妹继承,母亲在口头遗嘱中并没有提到大姐,我们姐弟共有4人,大姐与62年出嫁,小妹76年出嫁,大哥1980年去外地工作,母亲去世后我们遵照母亲的遗嘱房屋由我与大哥分别居住一人两间,小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