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爷在一企业单位工作了十四年了,没有签劳动合同,在工作当中出现了交通事故。请问工作单位要如何赔偿? 在劳动法中是否成为事实劳动合同?现在这家国企不管、我该怎么办?谢谢!!!
我于2008年4月24日进入公司,至今未签劳动合同,并没有社会保险金,我可要求公司与我补签合同并支付我以前的保险金吗?如果公司不肯,我可以此理由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与补偿金吗?至于在岗的证据,我2008年11月买房一套,当时曾让公司开具工作收入证明文件,并有公司红章,请问这个可以作为在岗的证据吗?我胜算有
律师好,公司从元月放无薪假(无生活费发)到现在(四月)(停缴所有的保险).4月2号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要求赔偿仲裁立案,同时公司4月2日在厂发出通告放假的人全部4月7日上班,如果4月9日前员工没有去上班,公司就按自动离职处理. 请问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是否能得到相应赔偿金?如果员工不去公司上班会有什么后果?站在员
劳动关系跨越新旧法,公司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动,赔偿金如何计算?
我是2007年2月5日进厂,第一次签订合同时间是:2007年12月30日止;第二次:2008年6月29日止;第三次:2010年5月26日止。 从08年开始计算已签订二次固定期限合同,但今次公司给我出示的合同书是:两年固定期限合同,我没有签,我已向他们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新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
单位因我夸大了在原单位的工作时间,解除劳动关系是否要赔偿 单位没跟我签劳动合同,就在试用期3个月快结束的前几天,让单位知道了我夸大了在原单位的工作时间,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只是口头通知,请问这种情况我是否可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三条,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
单位因我夸大了在原单位的工作时间,解除劳动关系是否要赔偿 单位没跟我签劳动合同,就在试用期3个月快结束的前几天,让单位知道了我夸大了在原单位的工作时间,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只是口头通知,要求单位给我经济补偿金。如果可以要求,我只工作了快三个月了,我是否要以要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