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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未签定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要求赔偿,确定劳动关系的证据

未签定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要求赔偿,确定劳动关系的证据 我于2008年4月24日进入公司,至今未签劳动合同,并没有社会保险金,我可要求公司与我补签合同并支付我以前的保险金吗?如果公司不肯,我可以此理由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与补偿金吗?至于在岗的证据,我2008年11月买房一套,当时曾让公司开具工作收入证明文件,并有公司红章,请问这个可以作为在岗的证据吗?我胜算有多大?如果赢了,我拿的到补偿金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caojib……(湖南)
提问时间:2009-01-22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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