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一步当事人为本人和一个同事,公司将会采用开除办法,请问我在公司工作了10年多,不过公司由私企转为
说明书 于2010年4月26日彭淑开开出现金支票,“吴仕友”退装修押金,金额¥10650元,也盖了章,他并即时在银行拿走了现金。当时大家都并没发现有什么问题。后来,到了月末交单给会计张燕燕时,她就发现了金额有点像大小写不乎,但再细看后,原来环境管理部在写单时,将个小写1字,写成好像6字。出支票时,或者太忙了,当时
律师你好,我的状况是这样的想咨询一下。在公司工作了2年零7个月了,公司裁人要开除我,中间没有犯过任何错误,08年签的劳动合同,如果我被开除了是不是可以补偿我三个月的工资? 还有公司没有给我上过保险,因为我档案在学校没有取出来,这个还会把这将近三年的保险给我吗?还有一个就是我的劳动合同找不到啦,如果到时候
我提前一个月辞职公司不批现将我做旷工开除并不支付上月工资,我该怎么办
我于9月5日提交了正式书面辞职报告,公司不同意,10.7也到公司去上班,后和公司多次协商无效的情况下,我于10.8未再去该公司上班,现公司以我10月旷工为由,将我开除,不肯支付我9月工资。并且要我写说明同意公司的决定放弃9月工资才肯将退工单给我,我该怎么办,如果劳动仲裁怎么申请,多少时间能有结果!
现有公司清算结业,重新成立新的公司,原有员工一个不变,唯独开除孕妇合法吗?
求助! 我现在一日资公司在深圳的分公司工作,公司名为某某某(深圳)有限公司,该日资公司还在上海,北京都有分公司,为了便于管理,决定于今年年底三家分公司合并,在中国的公司统一称为某某某(中国)有限公司,我现工作的公司将以某某某(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名义出现,到时候现有公司将全部清算结业,公司也
因为违反了规章制度,就是在一次数量清点的时候出了错,而被公司开除,却不给工资(试用期已过),之前也没签制劳动合同,请问该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我的情况是这样子的: 1)跟公司签有3年的劳动合同,2012年9月到期 2)我今年销售业绩不错。 3)我跟领导不和;因为我威胁到了她的位置; 4)公司规章制度规定:每个考勤月,迟到3次以上,公司就有权利提前一天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5)我于11月11日去医院看病,大夫建议住院治疗;但是因为没有病床,大夫先给开药
员工平时表现不好,但每次下过失单又拒不签字,现在请了病假,单位催促了很多次才交来了病假条但病假条不全,只有前一个礼拜,中间一个礼拜没有假条,后面又开了一个礼拜假条,我们可以以中间一个礼拜没有假条,没有正常的请假手续算该员工矿工而开除他吗
我爸在一家玻璃厂里上班将近9年了,现在却因为我爸没有把连带的工作做完开除了我爸,而且一直到现在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因为我爸年龄大了,这样的话公司有没有什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