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在这个时候,公司可以开除我吗?我应该拿到多少补偿?
在这个时候,公司可以开除我吗?我应该拿到多少补偿? 我的情况是这样子的:
1)跟公司签有3年的劳动合同,2012年9月到期
2)我今年销售业绩不错。
3)我跟领导不和;因为我威胁到了她的位置;
4)公司规章制度规定:每个考勤月,迟到3次以上,公司就有权利提前一天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5)我于11月11日去医院看病,大夫建议住院治疗;但是因为没有病床,大夫先给开药,让11月14或者15日再住院(那两天有别人出院,能有床位)。
6)公司于11月10日和11日,给客户发传真,说我已经离开公司,不再负责公司业务。
7)我从进入公司以来,上班经常迟到。10月迟到超过3次。但是,按照公司以往不成文的规矩,销售人员考勤时间比较随意。因为我也经常晚上陪客户喝酒吃饭到很晚,这些也不算加班。
请问,公司在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开除我?我应该拿到什么样的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tonep……(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10-11-12 2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