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廖昌明,女,农民,生于1943年,现年67岁。我因原籍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福延镇火焰村四组地区条件不好,1998--2001年我就带着我的五儿子杨恒智、五儿媳妇蒋燕琼以及我大儿子的小孩,即我的孙女杨光荣、杨勤,孙子杨光雄共6人在四川省屏山县楼东乡书楼村一组以我二儿子家庭的房屋作为居住,以耕种其责任田地作为生活来源。在此期间,我的五儿子杨恒智、五儿媳妇蒋燕琼夫妇1999年5月26日生育了我的孙女杨明,其户口于2001年10月12日申报入户于我二儿子家庭(说明:我二儿子家庭的户主是其岳母刘术丰,原因是我二儿子是非农业户口,该家庭1996年就从农村搬迁到了楼东乡场镇居住,该家庭不依靠农村的房屋和责任田地来生存和发展),2001年11月30日生育了我的孙子杨泉,其户口当日申报入户于该户。2002年2月12日,刘术丰将自己家庭的房屋和承包地转让给我们这8个人。2002年3月12日,黄邦荣(系刘术丰之女,系我之媳妇,系我二儿子老婆)向四川省屏山县楼东乡派出所提出申请将廖昌明、杨恒智、蒋燕琼、杨光荣、杨勤、杨光雄6人迁入本户入户,申请迁移的理由是耕种承包地。该所于2002年3月12日批准了我们迁入该组的申请,当日杨恒智和我二儿子就拿着该所批准了的申请去县公安局审批,县公安局户政科的干部看了申请后说:你们这是本县农村之间的户口迁移,迁入地派出所都同意你们迁入,你们直接去福延镇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就可以了,不用我们审批。于是,我们就坐一个电三轮到福延镇派出所办理了户口迁移手续,并于同日在该所上好了户口。2009年9月18日屏山县楼东乡派出所却以我们的户口迁移系违反现行户籍政策为由,依据《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规定的通知》(国发【1977】140号)文件和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关于对弄虚作假非法落户被注销户口在原迁出地恢复户口的有关问题的批复》(公治【2006】360号,仅凭《屏山县公安局楼东乡派出所关于对廖昌明、杨恒智等人违规入户进行清退的书面告知书》单方强行地将我们8人之户口清退回原籍,。该所清退我们户口之前没有找过我们调查了解情况,也没有告诉我们不服该处理决定应该享有什么权利。
1、该所还说:户口管理属于公安行政(治安)管理中的公共服务事项,其具体行政行为归类为行政登记,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调整的范围。
2、我们8个人1998年起至今是一直定居在四川省屏山县楼东乡书楼村一组,2002年我们在该组有了自己的房屋和承包地才申请将自己的户口迁入该组。
您好,对于户籍我感到非常迷惑,希望你能在万忙之中抽出一点时间给我解答一下,将感激不尽。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2005年毕业某高校,户口和档案都托管在省人才,属于武汉集体常住户口,老公是我同学,情况和我一样,我们07年结婚,一直在武汉工作,目前在武汉没有房产。我有一堂哥在武汉有3处房产。 我想咨询下,想我这种
我男朋友因为上大学把户口从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迁移到重庆工商大学,毕业后一直没把户口拿出来.我现在的户口在江西新余.现在因为我们想在新余领结婚证,需要户口本原件,所以他想先从学校把户口本借出来,领了结婚证后,马上通过婚姻关系把户口迁移到新余.但是他们大学却说毕业后两年的学生(他毕业5年了)如果要把户口本拿出去,同
结婚,离婚,再婚这样的事情在民政局办理,如果不迁移户口,户籍部门和民政部门信息是沟通的吗?派出所知道我结婚离婚的事情吗?
北京户籍管理条例 我准备在北京发展,可是上学的时候由于各种原因我的户口没有迁到北京。我想咨询一下,如果没有户口那么是不是当作是来京的外来人员?那么北京户籍管理条例是怎么规定来京人口的户籍管理的?谢谢
您好!现在有一个很困扰我的问题,我来自山东,现在就读于北京的一所学校,明年就要毕业了!当初上大学的时候,我的户口证明也随我来到了学校,我们家的户口本上已经没有了我的名字。而现在也是北京的身份证,我想问一下这个北京的身份证的有效期是多少年?是不是等我一毕业它就把我打回山东,换成山东的身份证?我的男朋友
我是应届大学毕业生,在中山市工作,档案已挂靠中山市人才交流中心,户口要潜入单位集体户。公司的主管部门有一份落户协议,我之前签了,协议上写明要乙方(即公司)缴纳户籍管理保证金3000元),但公司要求我们自己交,而中山市也有政策写明不可以以任何理由收取抵押金等。现在我户口就差公司的主管部门印发的统一迁入证明
我是03年因婚姻由外地转入北京户籍的。07年离婚后,户口一直和南方在一起。我能把户口分开吗 现在的这种情况,我在京没有房产可以分开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