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公安国安

户籍管理保证金是否合法?

户籍管理保证金是否合法? 我是应届大学毕业生,在中山市工作,档案已挂靠中山市人才交流中心,户口要潜入单位集体户。公司的主管部门有一份落户协议,我之前签了,协议上写明要乙方(即公司)缴纳户籍管理保证金3000元),但公司要求我们自己交,而中山市也有政策写明不可以以任何理由收取抵押金等。现在我户口就差公司的主管部门印发的统一迁入证明而无法办理落户手续,如需办理一定要个人去交3000元。有点郁闷,请问这样是否合理合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叶叶沁(广东)
提问时间:2010-09-20 17:15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