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证维权:本人的父亲于1992年病故,其生前所居住的单位福利性公房一处由本人继续居住至1994年因旧房翻盖而拆除,期间所有的房租水电等费用亦由本人缴纳。房屋拆除时单位给本人颁发了“拆迁安置证”一份,证上的姓名为我父亲的名字。新房盖成后其他拆迁户均搬进新居,而本人却因为尚有另一住房可以居住(亦是父亲名下的公房)而未予安置,单位口头承诺等另一住房拆迁时一并安置。现在我所居住的另一住房于去年因定为危房而拆除,本人要求的是货币补偿,已兑现。可是我手中所持的这张“拆迁安置证”却成废纸一张,单位以种种搪塞理由不给予我答复。而其中以房屋是我父亲所供职的单位公房本人无权继承的说法让我无言以对。但是我所居住的另一住房亦是父亲单位的公房,拆除时按政策对我给予了货币补偿,如此看来单位的理由不能自圆其说?最重要的是:安置证上明确注明“此安置证与拆迁安置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得涂改,丢失,买卖。安置后回收。”依此情况,请律师为我参考,指点迷津。
购买农民拆迁安置房,5年后拿证再办转让,是不是要公证?费用如何计算?
我是南京市的。购买了一套农民拆迁安置房。目前没证。说是5年后给办证。现在就写了个房屋转让协议。我是不是要去做个公证?这种没产权的房子,公证处是不是给公证?如果可以公证,费用多少?
我村因村周围化工厂严重污染而拆迁,其赔偿价格远比周围村低,别的村是因为开发房地产,他们赔到3000多一平方,我们村才1400左右,请问如何维权
96年父母哥哥还有我到镇律师事务所签了分家协议,三间楼房,一楼一底归我哥所有,二楼二底归我所有且父母和我生活在一起,父母老年赡养各半,四人签了自己的名字。98年大哥享受农民进镇买房优惠把自己的房子拆了。我因结婚把户口迁到女方,06年把户口迁回,应哥哥要求重新签了分家协议,父亲赡养归大哥和我无关,如果房子拆
老公家的房子在婚前就拆迁了,并按房屋价值一次性补足,安置房是在我们结婚后,并在我的户口迁去他们家后分配的。当时是按人头分配的房子面积,但是分配所得3套房子都在我公公名下。和我老公离婚后,我的户口分配的房子平方能要回来吗?
我妈于2000年学校分配了一套70平方米的房子但当时房子本身没有产权,我们也没跟学校方面签租赁协议,可是我们每月都有向学校方面付租资而且这种关系持续13年左右,今年因市政工程马路扩宽学校教师楼要拆迁,其余老师是98年分配的都有安置,而我们却没有,最过分的就是学校告我们要求解除租赁关系避开拆迁问题
我家下个月就被搬迁了,因为修路修桥路过,还没谈得价钱,说每个人得80平米1700的补偿,超过的3000平米得300 我们是宅基地,有证的。你们说这个合理吗?怎么反驳?下个月初老婆就生了,怎么得到农村夫妻孩子的双份22平米的安置土地面积。要永久的宅基地的?谢谢,现在拆迁办沟通村里的干事,很黑。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你好,我是宅基地拆除时村社答应给楼房和门面,可拆除后要向我要2万元的活动费,迟交一天变成4万元到17万元,社里的几个人还说把房孑抵了为止,我在宅基地上搭蓬帐被几人领头的人打骂,反映到县上没人管,恶势力就想霸占我的补偿,我该怎么办?
9年前与人签协议购买村民安置房宅基地,未交付地基,现对方反悔。我如何维权?
在未知情情况下,为建自家楼房一居民把村里未有批文的安置费宅基地分别出售给我们几户居民,未经村委私自以商宅地基转让名义签了转让协议并收了款。因为批文问题一直未交付地基。2013年土地批文和新的规划图已下,新规划图增加了消防通道和方向变动使地基缩水1/3,,出卖方无法兑现给买家。加上目前地基涨价原因。卖家反悔
双流县黄水镇政府修建安置房缩水,08年签订的统建安置协议书中注明了.安置房以实际面积计算 原协议为75m2'实际只有59m2.如何才能拿到原签定的面积 如何维权
各位律师好!我有一套拆迁安置房主体结构与当时拆迁协议不一致,现我拒绝接房,也不同意再次进行异地安置,我想他们进行经济赔偿,但不知如何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