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农村房屋拆迁后所得款有110万人民币,这个房子现在是由我、我丈人、我女儿三人居住。现在我丈人要带走48万给他出嫁的女儿。我于1992年入赘到这家,也就是我丈人的大女儿是我的妻子。我丈人的小女儿于1995年出嫁。我承担了在2003-2005年给丈母娘治病和办丧事以及在2004年加造了房子及装修了房子。我妻子于2008年去世。 请问,我丈人带走48万元合理吗?
我是2010年2月27号购买的二手房,价格是18万8千元,一次性付清,定的一个月之内搬家,也就是三月二十七号到期,到期了他不搬家,他给我口头协议,我开的药店,租的别人的房子每月500元,他说他来付钱,住几个月付几个月,住了8个月,结果他不付钱,我的户口不是本地的,我能不能把钱要回来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即生效,甲乙双方不得反悔,若甲方终止协议,甲方除将名额转让费人民币70000元整退还乙方外,需另外赔偿乙方人民币70000元;若乙方反悔终止协议,则已交给甲方的70000元报酬费则无偿归甲方所有。 2、房屋建成后,甲方(包括甲方的家庭成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回房屋及房产证,如甲方要回
您回答的问题不是我提的问题。我提的问题是:张玉华.女.52岁。1996年6月我与我的爱人省吃俭用加之儿子也大了在原地盖了一套4间北京平房。2006年8月儿子结婚了可不久我爱人在2007年10月2日去世了当时我的心都碎了。为了生活下去我单身一人就到外面去打工了。多年来对家里的事情很少过问。最近我得知我的房子的房照被人给改过
我与男友06年结婚,在05年男友买房的时候得到我父母的支持10万元,当时男友打下借条,并且用男友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购置了一处房产,贷款没有还清,如果我们现在离婚,这个房产法院会如何认定?当时的借条没有写还款日期,我还能分到房产,拿到10万元吗? 我查了一下,房产证的发证日期是06年结婚后,可是问题是,购房贷款、
我交了两万定金定了一套房子,双方签合同时说有一方毁约双倍反还,但到过户时过不了户了,才知道他买房子时房产没过到他户下,房产证不是他的.我想问一下我们签的合同还有效吗?我可不可以去告他房产诈骗?
我和丈夫现感情不合,我想提出离婚,但我原来婚前买有一处房子。现在在还贷款阶段,这个贷款原来是由我父亲和我共同偿还。我们是在2010年8月28日登记的,但在2010年10月13日,我与父亲签订了一份协议。内容是该处房产现归父亲所有,贷款由父亲全部偿还,有关该房产的买卖或租赁有父亲和我共同签字同意才可以。女儿在婚后在
我和丈夫都是离婚的,现在是重组家庭,丈夫比我大12岁,我们感情很好,当初离婚时我儿子监护权法院判给我前夫了,而我现任丈夫的子女监护权,法院没有明确判决。只是判决了两套房产都归前妻跟子女所有,还有子女的教育抚养费都由我老公承担。现如今子女都已大学毕业了,都已自立了。十多年过去了,我们两一直住在单位的房子
我家现有一套两室住房,最初是石化单位分配给我父亲的,我们一家三口和父母一起住在楼房(198几年至今)。未分房前,父母亲、我们一家三口、大哥一家三口、弟弟一家三口都住在未动迁的平方,每家一间,房屋所有权是我父亲的。分房后,因为父亲分到的是一间楼房,我通过单位的关系,又多分到一间,所以分到手的房子就是两间